车险超值投保部分无效

 所属分类:  2013-6-29 18:25:00    加入收藏
明明车辆价值只有57.8万元,却花费了6800元给车辆上了70万的保险。车辆丢失后,保险公司只愿按车辆的实际价值支付保险金,车主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禅城区法院一审结束,判处保险公司按57.8万元的79.5%向车主赔付,同时支付45.951万元及利息。

  2002年9月,梁先生购买了一辆丰田吉普车,并花6800多元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注明为7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仅仅过了半年,2003年的4月,梁先生的车就在禅城区一住宅楼下被盗。公安人员7月初侦破了此案,但车辆已无法追回。7月15日,梁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请求赔付扣除20%的免赔款后的56万元。4个月过去了,梁先生却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一分钱。

  梁先生找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他解释说,之所以没有按他要求支付给他赔偿金,是因为梁先生在投保时没有如实申报汽车的价值。保险公司调查后决定只能按汽车的实际价值57.8万元来计付赔偿金。另外,梁先生没有向保险公司提供车辆的购车原始发票,应增加0.5%的免赔率。保险公司表示只愿按车辆的实际价值57.8万元的79.5%赔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车辆的保险价值,超过部分应该无效。另外,保险公司本应返还梁先生因为多保的12.2万元而花费的钱,但是梁先生没有向法院提出,法院决定不对这部分进行判处。

2013年5月3日

我国摩托车办理牌证费用较高,国家免征摩托车购置税
    一直以来,在由于摩托车办理牌证费用较高,农民给摩托车上牌自觉性不高,从而导致农村地区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问题突出,同时也造成了车辆购置税流失。为此,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协调省国税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并于日前联合决定在海南省范围内联合实行摩托车带购置税、带牌销售“一条龙”管理。   据了解,此前农民朋友购买一辆价值5000余元的摩托车后,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入户时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及办牌费用等约800元,为了逃避这笔费用,许多农民朋友就不愿意为摩托车上牌办理注册登记。   如...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