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投保的六大陷阱

 所属分类:  2013-6-29 19:54:27    加入收藏
杭州自实行车险费率市场化以来,各家财产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陆续推出个性化车险。但有的公司或其业务员采用了一些“特殊”手段,使得本应“保险”的车险市场陷阱较多。从车险保户的投诉看,有以下六种情形必须引起保户的警惕。

  陷阱之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属必须购买。但是,这些车险并不是保户可以随意选择的,比如,如果消费者想买防盗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

  陷阱之二:误导车主入保。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地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陷阱之三:诱导超额投保。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四:代理人员“扣单”。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五:保单以假乱真。有关执法部门在查获一起假冒保险公司名义“代办汽车保险”的诈骗案时发现,仅一个地方就有几十辆汽车投了假保险。该犯罪团伙使用的保单和发票几乎可以乱真,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

  陷阱之六:自己定损修车。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这是目前市场中一些定损员的生财之道。据了解,保险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

2013年7月9日

重复保险的效力认定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   关于交强险所承保的保险价值存在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交强险的保险价值就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正如本案中受害方认为:重复投保的交强险均有效,因为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一份交强险的最高限额,而保险应该是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为限来承担责任。笔者认为:交强险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而言只是基本保障,而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从交强险中获得的也仅仅只是部分补偿;如果想以交强险代替商业险来获取限额之外的赔偿,这不符合强制保险制度的政策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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