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逃逸 车险是否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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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0 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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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有位赵先生致电《保险周刊》,诉说他遭遇车祸时,肇事车主却逃逸了,但保险公司却以此为理由,要减扣他的理赔款。他很想知道保险公司为何这么做。
本期《车险顾问》就解答这类找不到第三者交通事故的理赔事宜,希望广大车主都能关注车险条款内容,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读者倾诉
被扣“冤枉钱”
“我的汽车被撞了,肇事车主却逃逸了,可保险公司反而要扣我许多理赔款,我想来想去,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赵先生狠狠吸了一口烟,指着理赔单据说,“肇事车主逃逸是他的过错,保险公司为何要以此为借口,减扣我的理赔款?”
原来,上周三,赵先生驾车路经一条十字路口时,迎面和一辆摩托车相撞,赵先生急忙下车查看摩托车主的伤势,不料摩托车主突然从地上爬起,二话不说,逃跑了。
“当时我追不上他,又担心汽车受损严重,赶紧向保险公司与交警报案。”赵先生回忆说,“我完全遵守汽车出险报案理赔的合法流程,可腿长在肇事车主身上,他要逃走,我想拦也拦不住。”他的确也想不到,正是这位肇事车主的逃走,使保险公司“节约”了一笔理赔款。
“定损员与交警迅速赶到出事现场,经过交警仔细核查,发现这辆摩托车是辆改装车,怪不得他要逃走。”赵先生叹了口气,苦笑着说,“但他这一逃,害得我的理赔款打了折。”
第二天,赵先生便拿着定损单据前往保险公司索赔。“原本定损单写着汽车修理费用是1400元,而交警也认定我承担事故无责,我本以为我能够全额领取理赔款,可保险公司却以找不到第三者事故为理由,少给我420元。他们还说,保险公司规定对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要减扣30%理赔款。”赵先生疑惑地说,“可当时明明有一辆摩托车撞上了我的汽车,事故现场痕迹都说明这是起双车碰撞事故,难道就因为肇事车主不见了,保险公司就能认定这是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减扣理赔款吗?”
“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难道是对人不对事?就因为肇事车主溜了,保险公司就要减扣受害车主的理赔款。难道车主以后报案时,还要多留心眼,防止肇事车主逃跑,那么车主报案也太累了。”赵先生反问道,“听说交强险能无责理赔400元修车费,可是现在肇事车主一逃,他拿不到400元,我的正当保险权益也受损了啊!”
理赔争议
理赔标准对人不对事?
笔者依据赵先生所提供的理赔资料,走访相关保险公司。一位理赔专家说,保险公司按照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理赔标准,给付赵先生理赔款,是合情合理的。
假如肇事车主没有逃逸,赵先生的修车费用应该由肇事车主保险公司承担理赔,可现在由于肇事车主逃逸,赵先生的保险公司不得不承担部分理赔款。
“其实赵先生的保险公司也是受害者。如果肇事车主不逃逸,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无责理赔,只需给付400元,但现在保险公司要支付给赵先生980元。”这位理赔专家说,“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设定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理赔条款,那么赵先生作为事故无责方,得向肇事车主全额索赔,但肇事车主丢车逃逸,赵先生找不到肇事车主,就可能拿不到理赔款。”
但赵先生仍愤愤地说,事故现场痕迹都表明这是一起双车碰撞事故,而且交警也认定我属于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为何不能按照双车碰撞事故的理赔条款给予理赔?这样我就能得到全额理赔。可现在保险公司说这是起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就要少给我30%理赔款。
这位理赔专家解答说,双车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与保险公司需要听取双方车主的事故描述过程,事故双方车主都有义务共同配合交警部门判定车主各自事故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仅仅听取一位车主单方面描述事故过程,车主事故责任判定可能会不清晰。毕竟极少数当事车主为减轻自身事故责任,虚构一些事故原因或刻意编造事故发生过程,得到更多的理赔款。
而且事故双方车主都义务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保险公司与定损员确定事故损失额与事故责任,而一位车主擅自逃逸,故意不配合交警与定损员判定事故责任,使理赔流程有缺陷,保险公司也不得不设定30%免赔率,避免一些虚构事故的过程,多领理赔款的现象发生。
赵先生苦笑着说:“你觉得我会虚构事故过程,多领理赔款吗?我明明是受害者!又是事故无责方,凭什么就因为肇事车主溜了,害得我少拿理赔款,我咽不下这口气。”
但保险公司依旧给付赵先生980元理赔款。赵先生无奈地说,“其实他也知道保险公司多掏理赔款,但他不明白,因为肇事车主逃逸,令事故受害方保险公司要多掏一笔理赔款,而受害车主却要少领一笔应得的修车款,却让肇事车主与肇事车主保险公司逃避理赔责任,难道保险公司就不能针对这类现象给予一个使受害车主满意的理赔方案吗?”
本期《车险顾问》就解答这类找不到第三者交通事故的理赔事宜,希望广大车主都能关注车险条款内容,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读者倾诉
被扣“冤枉钱”
“我的汽车被撞了,肇事车主却逃逸了,可保险公司反而要扣我许多理赔款,我想来想去,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赵先生狠狠吸了一口烟,指着理赔单据说,“肇事车主逃逸是他的过错,保险公司为何要以此为借口,减扣我的理赔款?”
原来,上周三,赵先生驾车路经一条十字路口时,迎面和一辆摩托车相撞,赵先生急忙下车查看摩托车主的伤势,不料摩托车主突然从地上爬起,二话不说,逃跑了。
“当时我追不上他,又担心汽车受损严重,赶紧向保险公司与交警报案。”赵先生回忆说,“我完全遵守汽车出险报案理赔的合法流程,可腿长在肇事车主身上,他要逃走,我想拦也拦不住。”他的确也想不到,正是这位肇事车主的逃走,使保险公司“节约”了一笔理赔款。
“定损员与交警迅速赶到出事现场,经过交警仔细核查,发现这辆摩托车是辆改装车,怪不得他要逃走。”赵先生叹了口气,苦笑着说,“但他这一逃,害得我的理赔款打了折。”
第二天,赵先生便拿着定损单据前往保险公司索赔。“原本定损单写着汽车修理费用是1400元,而交警也认定我承担事故无责,我本以为我能够全额领取理赔款,可保险公司却以找不到第三者事故为理由,少给我420元。他们还说,保险公司规定对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要减扣30%理赔款。”赵先生疑惑地说,“可当时明明有一辆摩托车撞上了我的汽车,事故现场痕迹都说明这是起双车碰撞事故,难道就因为肇事车主不见了,保险公司就能认定这是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减扣理赔款吗?”
“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难道是对人不对事?就因为肇事车主溜了,保险公司就要减扣受害车主的理赔款。难道车主以后报案时,还要多留心眼,防止肇事车主逃跑,那么车主报案也太累了。”赵先生反问道,“听说交强险能无责理赔400元修车费,可是现在肇事车主一逃,他拿不到400元,我的正当保险权益也受损了啊!”
理赔争议
理赔标准对人不对事?
笔者依据赵先生所提供的理赔资料,走访相关保险公司。一位理赔专家说,保险公司按照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理赔标准,给付赵先生理赔款,是合情合理的。
假如肇事车主没有逃逸,赵先生的修车费用应该由肇事车主保险公司承担理赔,可现在由于肇事车主逃逸,赵先生的保险公司不得不承担部分理赔款。
“其实赵先生的保险公司也是受害者。如果肇事车主不逃逸,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无责理赔,只需给付400元,但现在保险公司要支付给赵先生980元。”这位理赔专家说,“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设定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理赔条款,那么赵先生作为事故无责方,得向肇事车主全额索赔,但肇事车主丢车逃逸,赵先生找不到肇事车主,就可能拿不到理赔款。”
但赵先生仍愤愤地说,事故现场痕迹都表明这是一起双车碰撞事故,而且交警也认定我属于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为何不能按照双车碰撞事故的理赔条款给予理赔?这样我就能得到全额理赔。可现在保险公司说这是起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就要少给我30%理赔款。
这位理赔专家解答说,双车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与保险公司需要听取双方车主的事故描述过程,事故双方车主都有义务共同配合交警部门判定车主各自事故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仅仅听取一位车主单方面描述事故过程,车主事故责任判定可能会不清晰。毕竟极少数当事车主为减轻自身事故责任,虚构一些事故原因或刻意编造事故发生过程,得到更多的理赔款。
而且事故双方车主都义务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保险公司与定损员确定事故损失额与事故责任,而一位车主擅自逃逸,故意不配合交警与定损员判定事故责任,使理赔流程有缺陷,保险公司也不得不设定30%免赔率,避免一些虚构事故的过程,多领理赔款的现象发生。
赵先生苦笑着说:“你觉得我会虚构事故过程,多领理赔款吗?我明明是受害者!又是事故无责方,凭什么就因为肇事车主溜了,害得我少拿理赔款,我咽不下这口气。”
但保险公司依旧给付赵先生980元理赔款。赵先生无奈地说,“其实他也知道保险公司多掏理赔款,但他不明白,因为肇事车主逃逸,令事故受害方保险公司要多掏一笔理赔款,而受害车主却要少领一笔应得的修车款,却让肇事车主与肇事车主保险公司逃避理赔责任,难道保险公司就不能针对这类现象给予一个使受害车主满意的理赔方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