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叫您几招最常见的应对保险公司“不赔”的方法
买了车的人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自己的爱车买保险。毕竟,汽车怎么说也是一个奢侈品,有个小差池,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汽车保险成了很多车主的救命锁。不过,在这里提醒车主,即使是上了所谓的全险,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这就需要车主们多多注意,小心“应对”了。下面就叫您几招最常见的应对保险公司“不赔”的方法。
一、车辆一定要年检
案例:白领小张前年十二月底买辆车,2007年底,结婚、换工作,一系列的事情忙得小张晕头转向。忙完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的车丢了,窃喜上了全险之余,小张向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赔!原因是小张忙了忘记给自己的爱车年检。
分析: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那么小张的车辆自然是属于不合格车辆。
应对:原来,驾驶员的车本未年检就是被保险公司拒赔最多的情况,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取消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麻烦,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尤其是车辆丢失等,那可是几年的薪水呀。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就白买了。
二、不要当“好人”
案例:2007年4月的一个凌晨,小王开车不幸和人相撞。是对方全责,不是小王的责任。但是对方就是一个农用车,而且车主很困难。小朱本不想跟对方纠缠,于是没有追究农用车责任,自己回保险公司理赔。可是保险公司索赔了。
分析: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应对: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同时强调,双方事故一定要经过交警,多数情况,保险公司只看交警的裁决单。
三、千万别撞自家人
案例:电视、收音机中播放最多的有这样一个案例:几年前,刘先生开着自家的吉普车在自家门口撞倒了自己的妻子。妻子受伤很重,花了好几万元。刘先生想这辆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到保险公司索赔,结果遭到拒赔。
分析: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应对:新交通法中以人为本,所以千万别和人过不去,当然尤其是自家人。
四、一定要停车费收据
案例:小郭2007年买的新车,每天都停在小区的收费停车场里。每年要交一千五百多的停车费。六月的一天,小郭发现自己的车被盗,因为是全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得到的答案是:拒赔。
分析: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应对:正确的方法是找到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员一定要记得收好每天的停车费,或者其他的缴费单据,以便出事之后,找到停车场索赔。
五、 报案一定要及时
案例:张先生到外地出差前,车不幸丢失,但因为时间紧急,所以就先去出差。出差的过程非常繁忙,忘记向保险公司报案。回来后自己寻找,没有找到。他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理由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也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分析:机动车险计算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应对: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