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具体数据
自从上海市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13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2013年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
因此,按照2012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计算,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必须提醒的是,如果单位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和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还是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缴费。
另外,非城镇户籍地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根据规定,即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50%,即2346元。
■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含乡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
■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基数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基数,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
■ 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40元;60周岁以上、未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00元;超过18周岁、未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其中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
备注:
1、城保5险基数从2599-12993调整为2815-14076。
2、外省市农村户籍3险选择过渡期的基数:2346,选择非过渡期的基数:2815-14076。
2013年5月20日
应对车险费率上浮招数:保一年,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