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理赔,车辆保险规定也有条例
李先生今年40岁,开了15年的车,也就是说,李先生跟车辆保险打了15年的交道。在与车险的实际接触中,李先生总结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心得。
首先,车主们需要注意车辆保险法规的变动。我国汽车类法规条例常常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发展等因素同步发展。机动车保险法规的完善意味着车主们以前的许多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损失有可能将获得赔偿,也可能之前的一些条款发生了微调,影响到车主们的车险理赔。例如2009年新的《保险法》正式实施后,就规定了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应在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内进行赔偿。李先生还解释说,新法实施后,给旧车投保时可以不再按照新车价投保,而可以按照旧车的当前价值计算保费,因而使车主们支付的保费更低。
其次是一些理赔环节法规的变动。车辆保险法规在理赔环节的调整大多都是为了提高理赔的效率。例如2009年2月实施的“互碰自赔”条例,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的损失进行查勘、定损。李先生强调说,虽然“互碰自赔”提高了车险理赔的效率,但是车主们还是需要注意一些技巧。比如,必须事故当事人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才能按照“互碰自赔”办理。此外,还必须由交警认定事故双方均有责任,或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各自均应承担事故责任,才能实施“互碰自赔”。
了解车辆保险法规与车主们的车险之间的关系后,车主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新法规出台和变动后,车主在选择保险公司方面也有些省钱的技巧。如今,李先生已选择了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网上车险平台投保。据李先生说,通过平安网上车险平台投保,他仅用了10来分钟就办完了整个的投保流程,而且保费比一般的投保方式优惠了很多。对于他这样懂法的老司机来说,最看重的就是保费的优惠程度和售后服务了,而在这两点上,平安网上车险都让他感到十分满意。
机动车的理赔,车辆保险规定也有条例,一般要经过受理报案、现场勘查等相关的程序之后由相关部门确定受损程度后,保险公司再做出相应的理赔,所以作为有车人士,在您的爱车发生意外碰上之后,一定要保护好案发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得到及时的理赔。
郑先生是一辆宝马新车的车主,2011年6月10日晚,郑先生开车出门与大学同学聚会,酒过三巡为安全起见,郑先生把车停在饭店外的一处幽静之处,然后打车回家。结果第二天一早他回去发现,自己新车的四个轮子不翼而飞,车子被几摞砖块垫了起来,他随即报警,并拨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可当他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拒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一直以来,不少车主都认为:投保全车盗抢附加险后,车辆一旦发生被盗、被抢事件,保险公司会对损失物品及配件进行理赔。但实际上,车辆保险规定,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部分零部件如轮胎、音响、照明设备等被盗,都属于保险公司免责的范畴之内,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了。
无独有偶,另一起案例中的小胡也因没注意车辆保险的规定中的免责条款,遭到了拒赔。事情是这样的,喝了点小酒的小胡自觉离家不远,索性开车回去,结果在一处十字路口撞伤了行人,自己车辆也受损。事后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中小胡醉酒驾驶,负主要责任。在小胡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到了拒赔。原因正是在三者险免责条款中写明:驾驶人员饮酒使用保险车辆造成的对第三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很多车主存在着误区,觉得投保了全险,就可以“全险在手、开车无忧”,事实上有一些特殊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公司免责的范畴之内。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建议车主对车辆保险规定、保险条款具体内容予以关注,特别是一些免责条款,车主一定要注意研究,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