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的缴纳方法
所属分类:
2013-7-9 19:57:22
加入收藏
从7月1日起,2007年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起征缴。对此,
广州市民马先生有一个疑问:其私家车交强险今年4月到期,4月份购买了新一年度的交强险,按照车牌尾数,要到10月才交2007年度车船税,现在广州暂停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如果开征不知道自己该怎么交税?市民林先生在广州宣布暂停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前就把这个税交了,那么,在购买交强险时是否还需要再次缴纳车船税?
董波明确给予答复:凡是在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经购买了交强险的车主,只需于下次续保交强险时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和补交2007年度车船税即可,不涉及滞纳金问题。但如果车主本人希望尽快缴纳2007年度车船税的,可以前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根据《通知》规定,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但应向保险公司提供已完税车辆的完税凭证。
董波还补充说,交强险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了交强险的车主,对应保单到期日正好是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完全可以在续保交强险时,按照所在地车船税税额标准一并缴纳车船税。
“总体来看,由于交强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那么到2008年6月30日为止,就不存在交强险和车船税不能同步的情况了。”董波说。
至于车船税的查验及滞纳金如何计算的问题,《通知》的规定是这样的:
“自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董波举例予以解释说,假如某位车主的交强险保单是今天(2007年6月13日)起期,2008年6月12日保单到期时,车主就应当及时续保交强险,同时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和补交2007年度车船税。但该车主若是拖到2008年7月1日之后才去办理相关保险和纳税事项,保险公司就将依照税务机关要求,按逾期天数(“购买当日-保单到期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福州的潘女士最近买了一辆私家车。当汽车销售顾问将代办的机动车辆保险单交给她时,她看到保单上赫然盖着一个长方形的红色印章:“重要提示:车损险每次扣减500元免赔款。”尽管汽车销售顾问事先已经告诉她,所有的新车保险都得接受这一“霸王条款”,但她还是觉得不能接受,毕竟自己的选择权被剥夺了。 潘女士拨打这家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客服小姐告诉她,“500元免赔”是可选项。也就是说,只要缴纳一定的保费,客户有权获得500元以内的理赔。当她和福州的保险经理交涉时,却被告知:“500元以内免赔”是福...
查看全文>> 条款需明了理赔有依据 保险公司理赔时会严格按照条款进行赔付,您有不明白的地方应请保险公司专业人员解释,特别应针对责任免除和免赔率的部分多加询问,以免在理赔时产生纷争。 “车主需注意一些细节,如按照车险合同的特别约定,盗抢险是在新车拿到正式车牌后才能生效;车辆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被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购买二手车后保单未予过户等情况,财险公司是有权拒赔的。”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专家冯林清提醒,“只有那些符合保险责任的项目财险公司才赔偿,而且在理赔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免赔...
查看全文>> 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往年的数据显示,长假结束后,很多假期内出险的市民都会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其中车险理赔和旅游意外险理赔等占到多数。对此,保险业内人士为投保者顺利理赔提供专业攻略。
意外险理赔:
医院发票要保管好
中国平安的保险专家建议您,如果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是因为车祸等情况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一般来说,意外伤害还会涉及到医疗费用,这时就需要保存好医院的发票。保险专家建议,旅游过...
查看全文>> 据了解,因为交强险赔付率高,武汉部分财险公司不允许车主单独投保交强险。部分车主只能选择加投少量商业车险。而业内人士表示,单投交强险使车主承担较大赔偿附险,最好补充投保商业车险。
安邦保险湖北分公司人士建议,车主只买交强险保障太低,最好再补充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
“通过电话车险或网上投保更划算。”安邦上述人士介绍,以该公司推出的“车星座”频道为例,不仅投保更方便,保费还可以优惠15%。
不过,该人士也表示,不能单从省钱的角度看待保险,“裸奔”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新车新手、车况不...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