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买了交强险,受伤方怎么要求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了,肇事车买了交强险,此时受伤方怎么要求对方理赔啊?
案情:张某驾驶一辆大货车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本次交通事故中造成如下损害:张某驾驶的大货车受损,修理费花去1900元;驾驶小轿车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抢救费2万元,车辆严重受损,经评估车损为2.5万元。两车均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张某投保了50万元,王某投保了10万元。请问律师两车的交强险如何理赔?
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赔偿方式:1、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不按照责任比例赔偿,则11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金全部支付给死者家属2、剩余部分按过错责任赔偿,比如死者家属应获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30万元,张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剩余19万元一般可按70%比例(13.3万元)支付死者王某家属赔偿金。3、王某驾驶的小轿车车损为2.5万元,超过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最高限额为2000元,2000元可直接给付死者王某亲属,超出部分2.3万元按照70%的责任,张某再支付1.61万元。张某驾驶的轿车也投保了交强险,同样按照《交强险条例》规定,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本案中张某车辆损失为1900元,则保险公司直接向张某支付即可,死者王某家属一方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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