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遭遇:车拖车,汽修厂收钱
1.不花钱别想离开此地
2009年3月,包茂高速陕西X市境内,河南车主王先生的货车与前车追尾,没人受伤。司机报替一小时后,高速交警到场.勘察现场后,指派施救车将事故双方的车拖往10公里远的汽车修理厂,并将驾驶证和行驶证暂扣。·
事故双方对责任和赔偿没有争议。当[1,被追尾的车放行。追尾车如何处置仍没说法。车主王先生接到司机的电话即赶往那里。
两天后,王先生来到交警队.处理事故的替察在电脑上玩牌,王先生请求尽快处理,想及时定损后把车拖回修理。但这位等察以各种理由要求辆就地修理。万般无奈之下.工先生递给这位苦察1000元表示意思,苦察不再坚持“就地修理”,表示定损后可以放车。
车辆承保公司到现场定损后,王先生再次到交警办公室,让那位替察看了定损单,请求尽快放车。那位苦察说保险公司的定损无效,必须由本地物价部门将车拆解后定损,当天办不了。而且,对拖走修车的要求,他们还要研究。
无奈之下,王先生又递给这位普察200()元。警察态度即时转变,立即给物价部门打了电话。
原来,物价部门的人就在警察办公室的二层楼上办公,施救公司的人员也在这个院子里办公。
没过10分钟,物价部门和施救结算的手续就办完了。
没有将车拆解,物价部门收了“评估费"300元把承保公司的定损单换成了他们的物价定损单。施救公司拖车10公里收了1800元。
施救公司的人透露,他们能在这里办公,收了费是要给交警回扣的。
在这位警察的“照顾”下,王先生才获得“车辆放行单”,凭放行单,王先生来到那个汽修厂,要将车拖走修理,又遭到修理厂老板拒绝,老板仍要求在此修理,否则不准移动车辆。
经反复交涉,修理厂又收了“施救费”680元,这笔钱与警队院子里那个施救公司收的1800元是两码事。收了680元后,在拖运准备中,汽车修理厂不提供任何帮助,连一块枕木都不让使用。
王先生从河南过来处理此事是“有备而来”。他把全部过程暗地录了像。
2.,车拖车,汽修厂收钱
王先生在陕西x市遭遇上述经历后没几天,他的河南同乡给他打电话求助,请他到陕西另一地帮忙解决一起事故。
河南同乡的车夜间在陕西J高速公路行驶,追尾了一辆滞留的事故车,先前的事故车“雪上加箱”,王先生同乡的重型半挂车驾驶室变形。高速交替再次接苦后,裁决河南车承担“二次事故”的全责。
一辆挂有警用车牌照并写有“高速清障”标志的斯太尔车将事故车拖至不到10公里远的汽修厂。汽修厂向司机索要了SO CA元拖车费。
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他们向交替队长反映施救费太高,警方则表示:施救是上级指定的汽修厂,交替对费用做不了主。
他们又向修理厂老板请求降低拖车费,老板说:“收的钱不是我们全得,还要和‘人家’分”。通融后收了礴侧刃元施救费。
王先生和他的同乡看到,那辆蓝白相间颜色的替用牌照清障车平时就停在汽修厂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