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强制保险每年应该交多少钱呢?
2011年11月,砚山县人民法院平远派出法庭成功处理一起因驾驶人无证驾驶,且对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交通事故中,刘某无有效驾驶证件,而刘某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虽然经交警部门认定应承担次要责任,但刘某还是得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由这则事故看来,投保交强险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车主们万不可掉以轻心。
目前我国执行的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每种车型的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类型车,全国是执行统一价格的。
对于摩托车强制保险来说,依据排量的不同共分为三个类别,其中50CC及以下的排量的每年保费为80元,50CC-250CC(含)每年保费为12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每年需投保400元。在事故赔偿方面,同样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确定,有责赔偿上限为12.2万元,无责赔偿上限为1.21万元。
2010年年初,为确保国家“摩托车下乡”政策与摩托车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投保人利益,保监会曾下发了《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除了对摩托车强制保险承保服务和业务监管方面做出规定外,还探索完善了摩托车交强险费率。《通知》要求,各地可积极稳妥地探索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摩托车交强险地区费率因子,地区费率因子上下浮动标准暂不得高于基础费率的30%。与普通私家车一样,记录良好的车主也将在续保时获得一定的费率折扣。
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暂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精神,保监会将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逐步推进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建设。在有条件地区,可以探索通过相互报盘、简易查询、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公安部门和保险行业数据交换。
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使驾驶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暂行办法》实施工作,切实做好业务系统的修改、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