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险保费金额的介绍
(一)除摩托车损失保险和拖拉机损失险外的其他条款
除摩托车损失保险和拖拉机损失保险外各条款内容有许多共同和不同之处。
1.共同之处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0
(3)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2.不同之处
各条款在相应保险车辆的折旧率方面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另!1,各条款的保险车辆折旧率见表7-4一表7-80 (二)摩托车损失保险和拖拉机损失保险条款
摩托车损失保险和拖拉机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摩托
车和保险拖拉机的实际价值以内协商确定。摩托车损失保险和拖拉机损失保险无折旧率表。
五、保险期限
除拖拉机损失保险条款外各条款内容均相同,即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根据拖拉机的特点,拖拉机保险中规定:除另有约定外,轮式拖拉机保险期限为一年;收割机保险期限为一个月,均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六、保险人义务
此部分规定了保险人应尽的义务,各条款内容均相同:
(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2)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②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③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④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2)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2012年7月14日
车辆未年检保险公司不给于相关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