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赔索4点注意

 所属分类:  2013-7-14 15:30:52    加入收藏
 我今年2月将刚购的一辆“依维柯”旧车(1995年出产,新车重置价为22万元)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投保过程中,我如实履行了全部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完全知道车辆情况,告诉我可以以21万元投保,签订保险合同后三个月,我的车发生事故,全车报废。保险公司却认为保险金额高于了实际价值,只能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只按照折旧后的8万元赔付。而我的律师则认为,保险金额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只要保险金额不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都应该有效。保险条例规定的实际价值是指合同约定的实际价值。

  1.我应该以多少金额提起诉讼。如果保险公司只赔8万元,多余的保费是否应该退还?

  2.车辆购置附加费是否应该折旧?营运资格所支出费用(车辆报废后依合同丧失了营运资格)是否应该计入车辆价值?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那么你们双方在保险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险价值,就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认为以21万元投保,是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按照21万元赔偿;如果认为21万元只是约定了保险金额,并非保险价值,保险价值仍然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只需承担8万元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保险合同条款如何解释,就直接关系到赔偿金额的确定。我认为,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在该合同条款应理解为以21万元投保,是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应当按照21万元赔偿。

  如果保险公司最终只赔付8万元,多余的保费也应该退还。营运资格所支出费用,不属于车辆的实际价值,不应计入保险价值。

  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条

  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第三十九

  条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成都晏女士的奔驰车在雨中受损,保险公司将赔其80多万购车款晏女士将联合其他10多位受损车车主,集体向停车场索赔损失

  7月3日,一场暴雨将成都市曹家巷新现代大厦旁的停车场全部淹没。停车场内的10多辆汽车,因进水面临维修,其中还包括一辆价值近百万的奔驰CLS350。

  昨日,4S店通知奔驰车主晏女士,她的车已全部报废。经协商,保险公司决定分两部分赔偿晏女士全部购车款,但她仍需要自行承担好几万元的附属配件费用。

  车主们认为,停车场存在过错,决定联合维权,找停车场索赔。

  未发动车 奔驰获赔全部购车款

  “你的车已报废,我们决定公开拍卖,然后补上差价,赔付你全部购车款。”昨日上午,晏女士的奔驰车被4S店确认报废,因为她此前已为车辆保了全险,保险公司决定分两部分赔付他80多万的购车款:除去这辆车两个月的折旧费1万多元,残件拍卖可得10万到20万元,保险公司还将补足剩余的款项。

  “没想到保险理赔这么顺利,但我还是亏了好几万元。”对于这样的结果,晏女士很满意,但她还是要承担好几万元的车内配件损失。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因为下暴雨时,晏女士的车并没发动,一直停在停车场内,在静止状态因浸水造成的损坏应该包含在车损险内。但保险公司的赔偿也仅限于购车款,其他附属配件,比如导航、音响等的损坏就只能由晏女士自行承担了。

  车辆报废 十几位车主集体维权

  晏女士说,下一步她将向停车场索赔损失。“我们十几个车主都已互留了电话,决定集体索赔”。

  当天下午,虽然水已排空,但停车场内还有3辆车没拖走。车主刘先生价值40万的奥迪A4L,经过4S店的人员现场查看,已基本确认报废:“就只有车架子和轮胎还可用,维修的费用可能比新车的价格还高”。

  “停车场至少有3点过错,如果他们不赔,我们就要打官司。”刘先生和车主们说,暴雨预警已提前发出,停车场方应有相应的准备和设施,防止进水;暴雨发生时,停车场没有通知到全部车主;停车场排水设施老化。

  深感委屈 停车场避谈赔偿问题

  听说车主们要集体索赔,停车场方也很委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从3号到现在,公司大部分员工都是通宵作业,还专门雇佣一批工人来排水,他自己这几天只睡几个小时。

  谈到赔偿问题,该负责人没有正面答复,只是说,停车场本就在地下,暴雨那天街面的积水已经很深了,涌进来的水根本挡不住。

  律师支招 诉讼索赔有两种方式

  四川中民律师事务所的罗勇律师说:“如果要打官司,车主们可有两种方式,要么告停车场违约,要么告停车场侵权。”

  他说,车主停车时,交纳了停车费,这就形成了一种有偿保管的合同关系。只要车主们有停车凭据和证明停车场方存在过失的证据,可以告其违约。另一方面,停车场应尽注意义务,只要车主可以找到其中存在的保管过错,那么可以告其侵权。

  【索赔提醒】车主赔索4点注意

  关于车主索赔,律师提醒有4点需注意:

  1、保留好停车票据,保险合同,购买附属配件的单据等;2、到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保留对损坏部分的检查和维修价格的证明;3、发现车辆损坏时,最好第一时间和停车场方联系,后续事宜双方都可全程见证,避免另外的纠纷;4、临时占道停车的车主如果要索赔,就找导致排水不畅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告其侵权。

2013年2月23日

楼上扔垃圾,把车的挡风玻璃砸裂了——不赔
    楼上扔垃圾,把车的挡风玻璃砸裂了——不赔 原因:车损险中,“车灯、车镜单独破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想要赔偿,得保了“玻璃险”才行。 楼上扔垃圾,把车的挡风玻璃砸裂了——不赔 原因:车损险中,“车灯、车镜单独破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想要赔偿,得保了“玻璃险”才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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