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车险投保方案 供车主选择

 所属分类:  2013-7-15 22:57:19    加入收藏
 一、 汽车保险项目:

  1、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这里强调的是"他人",也就是第三方。保险公司所负的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中是这样规定的: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全车盗抢险

  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经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或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及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车上责任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额内计算赔偿。

  4、无过失责任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车辆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给予赔偿。

  5、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指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车辆停驶损失险

  指投保存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与被保险人约定的赔偿天数和日赔偿额进行赔付。

  8、自然损失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 二、 汽车保险方案:

  目前,机动车保险包括2个基本险和9个附加险。在这11个险种中,除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性险种,其它的险种都以自愿为原则。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与实际需求进行投保。以下是5个机动车辆保险方案,可以供车主投保时参考。

  1、最低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第三者责任险。

  保障范围: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适用对象:急于上牌照或通过年检的个人。

  特点:只有最低保障,费用低。

  优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检车。

  缺点: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自己车的损失只有自己负担。

  举例:以价值16万元新车为例,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一般以10万元为限额,因此需交1300元保险费。

  2、基本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保障范围:只投保基本险,不含任何附加险。

  特点:费用适度,能够提供基本的保障。

  适用对象:有一定经济压力的车主。

  优点:必要性最高。

  缺点:不是最佳组合,最好加入不计免赔特约险。

  举例:以价值16万元新车为例,车损险基本保费为240元,费率为1.2%,则:240+160000×1.2%+1300=3460元。

  3、 经济保险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投保4个最必要、最有价值的险种。

  适用对象:是个人精打细算的最佳选择。

  优点:投保最有价值的险种,保险性价比最高,人们最关心的丢失和100%赔付等大风险都有保障,保费不高但包含了比较实用的不计免赔特约险。当然,这仍不是最完善的保险方案。

  举例:以价值16万元的新车为例,不计免赔特约险按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之和的20%计算。全车盗抢险的费率为1%,则:3460+3460×20%+160000×1%=5752元

  4、最佳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风挡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在经济投保方案的基础上,加入了车上责任险和风挡玻璃险,使乘客及车辆易损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适用对象:一般公司或个人

  优点:投保价值大的险种,不花冤枉钱,物有所值。

  举例:以价值16万元的国产新车为例,如果是客车,车上责任险只需为车上人员投保,按座位投保的费率为0.9%,按核定座位数投保的费率为0.5%,玻璃单独破碎险按国产风挡玻璃的费率(0.15%)投保。

  1、车上责任险按座位损保50万元:

  3460+500000×0.9%+160000×0.15%+3460×20%+160000×1%=10492元

  2、车上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数投保50万元:

  3460+500000×0.5%+160000×0.15%+3460×20%+160000×1%=8492元

  5、完全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风挡玻璃险+不免赔特约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全车盗抢险

  特点:保全险,居安思危才有备无患。能保的险种全部投保,从容上路,不必担心交通所带来的种种风险。

  适用对象:经济充裕的车主。

  优点:几乎与汽车有关的全部事故损失都能得到赔偿。投保的人不必为少保某一个险种而得不到赔偿,承担投保快策失误的损失。

  缺点:保全险保费高,某些险种出险的几率非常小。

  举例:以价值16万元的新车为例,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费率为1.2%,自燃损失险的费率为0.4%。

  1、车上责任险按座位投保50万元

  3460+500000×0.9%+160000×0.15%+3460×20%+30000×1.2%+160000×0.4%+160000×1%=11492元

  2、车上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数投保50万元:

  3460+500000×0.5%+160000×0.15%+3460×20%+30000×1.2%+160000×0.4%+160000×1%=9492元

  公司负责赔偿。

  9、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指投保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0、不计免赔特约保险

  指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责任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013年2月28日

有关车损险指责存在“常识性错误”?
    有关指责存在“常识性错误”? 所谓“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种说法存在什么“常识性错误”?郝演苏指出,“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在车损险中确定新车购置价,实际上就是确定被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 如果车主不接受以新车购置价为标准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车损险保费能否跟随车辆一起“折旧”?根据有关保险条款规定,投保车损险时,保险金额的选择确定有三种方式,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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