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车险“闪赔3.0”:第三次升级
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安中心支公司的车险网上“闪赔”系统跟踪了一起案件。从客户9时30分报案,到10时18分客户收到赔款,整个案件处理完毕只用了48分钟。
该案件的整个过程:9时30分,一辆长安SC7103轿车在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与一辆车发生轻微碰撞。接到报案后,9时33分,阳光产险总公司完成调度;10时15分,查勘员刘树凯完成查勘、定损、单证收集任务;10时18分,客户收到阳光产险发来的“340元赔款已打到您账户,请查收”的短信提示。
这是根据“闪赔”标准处理一起案件,以这种效率处理的案件泰安中心支公司每天大约会有十几起。
据了解,2011年8月30日,阳光产险“闪赔”服务标准正式发布,“闪赔”是针对小额赔付推出的快速理赔服务,凡单车损事故在5000元以下无异议的车损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如有延时,将执行实际赔付金额的100倍罚息。
据阳光产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孙鸿毅介绍,该公司实行“闪赔”服务模式以来,现在一天能处理无人伤理赔案件10件左右,去年同期一天处理7件左右,每天比过去能多处理3件以上的理赔案件,一年能比过去多处理1000多件符合闪赔标准的案件, 理赔时效同比增长近43%,大大提高了理赔时效。
“与以往的快速理赔模式不同,”闪赔“的时间规定是从报案开始,而不是在单证齐全以后才开始计算,这对我们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现在,一般情况下,客户的出险车辆还没修好或者还没来得及修,我们的理赔费用就已经到位了。保险理赔是体现保险公司特别是产险公司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要环节,我们希望让服务成为客户选择的理由。”阳光产险泰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刘汉信说。
“闪赔3.0”:第三次升级
酝酿近半年后,“闪赔3.0”终在阳光产险第三届客服节中揭开神秘面纱:
1、车商渠道,客户10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报案24小时内、免单证赔付,超时百倍罚息;
2、车商以外渠道,客户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报案24小时内、免单证赔付,超时百倍罚息;
3、损失金额1000元以下人伤案件协商赔付,报案72小时内赔付。
相较于2011年“阳光‘e车险’客户专享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的承诺,超时按赔款金额百倍罚息”的服务承诺,“闪赔”升级显而易见。无论是享受“闪赔”服务标准服务人群的变化,承诺24小时倒计时赔付金额的变化,还是案件类型的变化,阳光产险首创的“闪赔”服务为客户想得更细,做的更多。
与此配套的还有:“救援服务承诺”,主要包括为车辆提供现场快修、更换备胎、应急拖车、紧急泵电、应急送油、应急加水、困境救援(VIP客户专享)等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救援服务在2011年就已开始在阳光产险电销客户中全面推行,并因“雪中送炭”的人情味获得了客户的称赞。阳光产险已着手完成救援网络的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救援服务商10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