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保交强险?交强险能起到保障作用吗?

 所属分类:  2013-7-18 12:46:04    加入收藏
关于交强险的看法(一)

  一、为什么要保交强险?

  根据保监会的口径,目前全国范围内保商业三者险的比例只有35%,造成很多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所以国家要强行推广"交强险"。而据lqpeople所知,自从新的道路交通法颁布实施以来,一辆北京的小奥托无过错撞死人都被索赔80万元,在这样的前提下,现在还有人会不保第三者责任险吗?我做过一个简单的调查,身边的朋友只要是有车的,无一例外都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保额都不低,基本上是50万的为主,而且现在如果新车不投保三者险的话,连上牌都是有问题的,窥一斑可以知全豹,那么保监会所谓的只有35%的投保率是从何而来的呢?!那么既然大家都已经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为什么国家还要硬性摊派"交强险"?说得再直接一点,我已经每年花2118元投保了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什么还要我再花1050元投区区6万元的交强险?既然要强迫,那就应该对那所谓的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65%来强制,而不是对像我这样一直老老实实投保的而且准备继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所谓的35%来强制实施了!

  二、交强险能起到保障作用吗?

  根据中国保监会19日公布的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即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问题是,这点钱能解决什么问题?我为什么每年都要花2118元保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还不是以防万一?现在保的只是区区的6万元,能起到保障作用吗?众所周知,现在一个小小的感冒,都要在医院花上好几千的医药费,真要出了人命关天的事故,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能顶什么用?5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能顶什么用?保监会也承认这点钱派不上用场,所以还是鼓励大家继续投保商业三者险,那既然如此,为什么同一险种要我们投保人重复投保?

  三、交强险的费率设置站得住脚吗?

  根据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的说法,交强险是公益性险种,商业保险公司只是代办者。保监会将本着"不盈不亏"的原则,审核交强险定价的费率以及责任限额:一方面,允许保险公司在制定费率时考虑人力成本、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另一方面,绝对不能把利润也加在费率里。但是我们在算过一笔细帐之后,可以发现这所谓的"不盈不亏"根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首先引用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的一组数字:"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余起,造成98738人死亡、47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上述事故按照保监会提供的赔付限额,就算每起都是最严重的,需要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的话,只需要赔10万人×5万元+47万人×0.8万元+45万起×0.2万元,加起来的数据是97亿不到的赔偿额。而根据2006年6月15日发布的《200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保持高速增长,汽车、摩托车保有量分别超过4300万辆和9400万辆,按照新的交强险的收费标准即使每辆汽车按照1000元保费收取好了,就可以收430亿元,9400万辆摩托车车按照180元每辆的标准收取的话,又可以收近170亿,两者相加保费收入就有近600亿,比按最高限额计算支付的97亿多出了近500亿,也就是说,我们交了10元保费,其中只有2元不到是做为赔偿给交通事故受害者,其他的8元呢?我不知道,这难道就是保监会所谓的"不盈不亏"?如果按照保监会的说法,交强险是公益险种,"不盈不亏"的话,我们需要支付的保费只是现在的五分之一,也就是说只需要交200元的保费就可以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还会有如此强大的抵制声吗?

  关于交强险的看法(二)

  "交强险" 显然在愚弄广大车主,表面上1050元的保费提供6万元的保额,看起来比原来的商业三者险只涨了几百元,其实是偷梁换柱,比如原来的商业三者险,如果保额是5万元的话,无论是财产损失五万元,或医疗费五万元都要赔的,是货真价实的5万元保障.

  现在的保险公司弄出来的6万元保额的"交强险",却是只含2000元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只有8000元, 其中五万元是死亡赔偿金,且更歹毒的规定是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也就是说车主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多只赔财产损失400元,医疗费1600元! 死亡赔偿10000元!车主多缴了钱,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障比原来的商业三者险大幅度降低, 而车主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多只赔财产损失400元,医疗费1600元! 死亡赔偿金10000元!超出部分实际上还是要车主承担了! 车主多缴了保费,保险公司在车主有责任时,绝大多数情况比原来减轻了几万元的赔偿责任,在无责任时,绝大多数情况最多承担2千元赔偿责任,

  保监会解释说,超出部分按规定由"道路伤亡救助基金"垫付,纯粹是在愚弄广大车主!请问保监会:道路伤亡救助基金在哪里? 资金从哪里来? 谁掌管? 谁垫付? 垫付以后最终由谁支付? 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东西!!!! 画个饼拿给车主充饥,新道法出台"交强险",核心理念是确保车主无责任的情况下,对车祸伤亡者的救治和赔偿经费,由广大车主集体购买"交强险",通过保险公司向受伤者转移支付.

  现在看看,多会耍滑头,车主买6万元的交强险,比原来缴的保费多很多,而有责任时保障大幅度下降,无责任的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财产损失400元, 医疗费1600元! 死亡赔偿费10000元! 相比现在动辄几万几十万的无责赔偿,这点钱还用得着你保险公司来保障? 几乎等于没保障!车主宁愿买以前的商业三者险,无责时自己负担这点钱,也不要看保险公司这幅无耻嘴脸.

  这种"交强险"和原来的商业三者险比较,车主付出了更多的保费,对车主的保障增加了吗? 对三者的保障增加了吗? 没有! 只有保险公司的利润增加了!

  关于交强险的看法(三)

  1. 表面上第三责任险保费较以前低,但实际上赔额很不足,全责的造成人员死亡最高才赔五万(实际赔偿金额远远多于它的两倍),财产损失最高赔两千(相当于一辆马自达的大灯总成都赔不足),医疗费用最高八千(假设一个受害人被撞骨折,住院10天就不够赔了),如果无责任的,那赔的就是以上的20%。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不够保的;

  2. 提供更多的投保资料,客户所有身份证明需要提供,车辆所有证明也要提供,包括身份证、邮政编码、家庭住址、驾驶证、行驶证、虽然听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但是以前保险人都是直接电话提供资料即可,现在不要说上门投保,至少也要填一大堆资料,而且一字不能漏,难度可想而知),还有下一年投保的话还要提供上一年的保单正本,(以前要是丢了都可以去保险公司打张低单盖个章就可以了),虽然这些也是规范保险市场的做法,但是作为客户的我们要麻烦很多。

  3. 如果是改装过的车要注意了,条款里有一条明确规定说,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刚刚把俺家的小马大灯换成氙气灯,真怕哪天温度过高烧了就白白损失了2000大洋了!)

  4. 还有一个保险的责任免除不得不提:被保险人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是不赔的!怎么解释呢,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你驾驶着自己的车开出自己的厂房时,不小心撞到了厂房大门,因为两个财产都是属于你的,所有依据上面的条件,我们是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不看不知道吧!!

  "交强险" 显然在愚弄广大车主,表面上1050元的保费提供6万元的保额,看起来比原来的商业三者险只涨了几百元,其实是偷梁换柱,比如原来的商业三者险,如果保额是5万元的话,无论是财产损失五万元,或医疗费五万元都要赔的,是货真价实的5万元保障.

  现在的保险公司弄出来的6万元保额的"交强险",却是只含2000元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只有8000元, 其中五万元是死亡赔偿金,且更歹毒的规定是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也就是说车主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多只赔财产损失400元,医疗费1600元! 死亡赔偿10000元!车主多缴了钱,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障比原来的商业三者险大幅度降低, 而车主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多只赔财产损失400元,医疗费1600元! 死亡赔偿金10000元!超出部分实际上还是要车主承担了! 车主多缴了保费,保险公司在车主有责任时,绝大多数情况比原来减轻了几万元的赔偿责任,在无责任时,绝大多数情况最多承担2千元赔偿责任,

  保监会解释说,超出部分按规定由"道路伤亡救助基金"垫付,纯粹是在愚弄广大车主!请问保监会:道路伤亡救助基金在哪里? 资金从哪里来? 谁掌管? 谁垫付? 垫付以后最终由谁支付? 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东西!!!! 画个饼拿给车主充饥,新道法出台"交强险",核心理念是确保车主无责任的情况下,对车祸伤亡者的救治和赔偿经费,由广大车主集体购买"交强险",通过保险公司向受伤者转移支付.

  现在看看,多会耍滑头,车主买6万元的交强险,比原来缴的保费多很多,而有责任时保障大幅度下降,无责任的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财产损失400元, 医疗费1600元! 死亡赔偿费10000元! 相比现在动辄几万几十万的无责赔偿,这点钱还用得着你保险公司来保障? 几乎等于没保障!车主宁愿买以前的商业三者险,无责时自己负担这点钱,也不要看保险公司这幅无耻嘴脸.

  这种"交强险"和原来的商业三者险比较,车主付出了更多的保费,对车主的保障增加了吗? 对三者的保障增加了吗? 没有! 只有保险公司的利润增加了!

2012年8月15日

同款新车需要交的车辆购置税相同吗?
    越来越多的人想买辆属于自己的车,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新车征收车辆购置税,并且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为10%。因此,买车人购买新车时需要交车辆购置税,而卖方不需要交购置税。很多人人认为自己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就是自己购得车辆的市场价格的10%,其实,这种计算方法是不正确的。 正确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0%,计税价格常常并不等于市场价格,计税价格也不包括增值税,增值税一般为17%。对于国产车而言,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格+价外费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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