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汽车交强险案例解析

 所属分类:郑州市车险   2013-7-18 12:56:21    加入收藏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案例解析

  案例:

  看到周围的同事朋友都陆续买了新车,王先生终于按捺不住,拿出多年的积蓄购买了一辆新车,购车手续刚办完,王先生就兴冲冲的去试驾。或许是兴奋过度,在过马路的时候,王先生的新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主腿部残疾,摩托车完全损毁,医疗费和财产损失费用总计达10多万元!王先生欲哭无泪,辛苦几年存到的钱刚买了新车,不想却出了意外,还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费!

  解析: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先购买交强险,并放置保险标志。案例中,王先生在没有按规定投保的情况下就上路,即便没有发生事故,一旦被查处,也会被处以重罚。

  另外,如果王先生已经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在王先生负有全责的情况下,按规定则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摩托车主12.2万元,极大的减轻了王先生的负担。即便王先生没有事故责任,对方受害人也能获得保险公司1.21万元的赔偿,尽管王先生没有责任,但毕竟是事故当事人,从心理上也能给予王先生安慰。因此,投保交强险,不仅是对自己的保障,也是体现个人社会责任的行为,请大家及时投保和续保!

2012年12月7日

车主未按期缴纳车船税,会产生多少滞纳金?
    虽然说随着我国私家车数量的增加,车辆保险行业的逐渐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车主对车险的相关知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不过,关于车船税滞纳金,还是有相当一部分车主不太清楚。因此,有些车主总是会忘了缴纳车船税的日期,从而产生一定的滞纳金,这给车主带来了一些经济损失。 首先,关于车船税滞纳金,车主应该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时间等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尽量避免车船税滞纳金的产生。按照相关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