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记录伪造案例

 所属分类:  2013-7-20 21:26:35    加入收藏
  上海保监局财产险处负责人日前提示,希望每位车主养成年检上年车险理赔记录的习惯,以防止不法人员伪造你的理赔记录骗取赔款,从而使车主被迫多缴下年度保费。

   虽然上海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尚未对公众开放查询,但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电话和网络查询上年理赔信息。

   此外,保监局还规定保险公司在向车主寄送保单时,同时寄送投保告知单,上面就有上一年度的理赔记录。建议车主一定要仔细审查,发现“莫须有”的理赔记录,要向保险公司或监管部门及时报告。

   据悉,上海保监局近年来不断加大“打假”力度,骗保骗赔现象明显减少,但无法杜绝。

   上海地区车险的出险率从2008年的52%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44%,其中就有“打假”的成效。

   骗赔不仅损害保险公司利益,更使车主蒙受损失。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推动建立的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记录车主历年投保理赔记录,无理赔可享受下年度保费优惠,每一笔理赔则可能增加车主的下年度应缴保费。据悉,上海保监局还将推动开发车险平台数据分析系统和上海市车险零配件价格和车辆维修价格指导标准,探索建立车险理赔风险预警制度,实施交强险费率与酒驾因素挂钩制度,提高车险监管水平。

   理赔记录伪造案例:

   家住丰庆路的郑州车主王师傅,拿着此前收到的一份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来到市内一家邮政网点,准备"按要求"缴纳200元罚款。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依据通知书上的内容,在汇款单上如实填写上收款方的银行账号以及名称后,汇款单却被工作人员退回,理由是账号和名称不符。疑惑中,王师傅拿着通知书离开邮政网点,就近来到交警一大队咨询。而此时,交警一大队办事大厅内,车管民警已经接待了两名拿着和王师傅同样的通知书来咨询的车主。

   通过查询、比对,民警发现,王师傅等3人持有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纯属伪造,而且,王师傅等3人也没有通知书上标注的违法行为。

   这一"惊人"发现,让此前一直在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懊悔不已的3名车主顿时喜笑颜开,但同时,一连串的谜团在他们心中愈发不解。

   "既然通知书是伪造的,造假者又是缘何对我们的姓名、住址、车牌号等私人信息了解得如此通透?到底是谁出卖了我们的身份信息......"据3位车主回忆,在通知书上登记的违法时间,他们的车确实在注明的违法地段出现,正是这一"巧合",让他们对收到的通知书"不容置疑"。

   私涨罚款+威胁恐吓山寨通知书"催款"有一套

   昨日上午,在交警一大队,记者比对王师傅等3人收到的处理通知书发现,送达给王师傅等人的处理通知书邮递信封上都是手写地址,通知书上,虽然王师傅等人的"违法日期"不同,但具体的违法时间都是11时47分,违法地点主要集中在金水路和人民路。3人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都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领到的处罚也都是200元罚款。而据民警说,依据《道路交通法》等相关规定,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元,王师傅等人的处理通知书"伪造不说,还私自涨价"。

2013年6月16日

索赔第一人为交强险"及时起效"讨个说法
     昨日,作为我省首家第三方保险索赔公司负责人程华清,为了反映这一痼疾,向中国保监会寄出了《关于保险公司规定交强险零时起效问题》的一封信。 案例回放: 同时买保险交强险不赔付 武汉车主张某于2006年8月某日购买了一辆新车,随即到车管所上牌,并交纳了相应税费,包括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费,保险公司及时签发了保单。办完各项手续后,交警告诉张某可以合法上路了,张某就开车离开了车管所。不料当晚8时左右,张某不幸将一名路人撞伤致死。 事发后,张某立即给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却告诉他...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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