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或将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

 所属分类:  2013-7-21 15:54:42    加入收藏

 涉酒交通故事大幅下降

  从去年6月底以来,交警局组织开展了65次“猎虎”酒后专项整治行动,截止2010年6月25日,全市共查获酒后驾驶4518宗,醉酒驾驶1693宗。

  “猎虎”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交警部门分析,今年随着金融危机的缓和,社会交通量比往年有较大的提升,在此情形下交通事故增多不可避免,但夜间事故却反而下降,特别是涉酒事故和涉酒死亡事故的大幅下降,说明打击酒后驾驶行动对夜间事故和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遏制作用。

  酒驾遇查逃逸将入黑名单

  近期在交警部门的查处行动中,不时有驾驶员弃车逃跑、驾车冲撞、阻碍执法等现象。交警部门表示,将用足各项法律措施,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行为。对弃车逃逸的一律在媒体上公布车辆和车主信息,列入全市黑名单系统;对驾车冲撞逃避检查的一律将车辆信息录入全市布控预警系统;对拒不配合检查的,交警将做好现场取证工作后一律按阻碍执法对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对情节严重依法构成犯罪的,移交辖区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酒驾或将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

  从今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正式实施,对酒后驾驶的加重了处罚的程度,由原来的一次扣6分变为扣12分。交警部门目前已加强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记分管理,凡是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行为人,一律记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回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而8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正式实施。即将实施的这部条例,适用范围将涵盖整个深圳市行政区域,不但将改变以往道路交通管理处罚“一市两罚”的现状,而且涉及治理酒后驾驶的条文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条例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加重了罚款处罚,加大了法律责任。国家规定,酒后驾驶除暂扣3个月驾驶证外,并处500元罚款,而特区条例规定直接处1000元罚款(第21条)。条例还规定应当将酒后、醉酒驾驶人拘留,吊销、暂扣驾驶证的处罚信息供征信机构录入征信系统进行征信,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查询(第45条)。此外,执法人员可使用“红外线酒精测试仪”这一全新的高科技执法装备,违法嫌疑人只要轻呼一口气,仪器就可以当场检测出结果,这个检测结果可作为确定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性质的依据(第50条)。可以预见,8月1日后,查处酒后驾驶时,不但提高了处罚幅度,交警可以快速、准确检测出酒精含量,让逃避、不配合呼气检测的违法人无所遁形,执法效率大大提升。而且利用征信系统这种社会和经济的杠杆手段来约束酒后驾驶现象,使违法成本也大大提高。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他们正配合保监部门制定酒后驾驶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规定,我市的具体浮动比例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前期,交警部门提供了查处酒后驾驶以及酒后驾车事故的具体数字,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公会在坚实的数据基础上,将尽快完成费率测算,尽快出台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

  8月起酒驾罚款1000元

  据交警部门介绍,8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在全市实施,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加重了罚款处罚。国家规定,酒后驾驶除暂扣3个月驾驶证外,并处500元罚款。而特区新《条例》规定直接处以1000元罚款,并规定应当将酒后、醉酒驾驶人拘留,吊销、暂扣驾驶证的处罚信息供征信机构录入征信系统进行征信,使酒驾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

  此外,新《条例》规定可使用“红外线酒精测试仪”这一全新的高科技执法装备,违法嫌疑人只要轻呼一口气,仪器就可以当场检测出结果,这个检测结果可作为确定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性质的依据。8月1日后,交警部门将推广使用这一高科技装备查处酒后驾驶,让逃避、不配合呼气检测的违法人无所遁形,提升执法效率。

  交警部门还将配合保监部门尽快制定出酒后驾驶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规定,我市的具体浮动比例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交警局已提供了查处酒后驾驶以及酒后驾车事故的具体数字,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公会在此数据基础上,尽快完成费率测算,从而尽快出台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

  “猎虎”行动成效显著

  ●从去年6月1日至今年6月25日,我市全天交通事故总报警量上升达10.52%,但同一时间段夜间事故同比报警却下降了10.78%。

  ●从2009年至今,我市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26起,同比下降31%。

  ●从2009年至今,我市共发生涉酒死亡交通事故8起,同比下降27.3%。其中,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同比下降9.1%,伤3人以上的事故同比下降80%,经济损失下降70%。

2013年4月6日

盗抢险主要保险内容
    盗抢险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