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虽未完全下车受伤 如何理赔

 所属分类:  2013-7-21 17:52:23    加入收藏
车辆到站下客时突然启动,使得下车人樊某受伤,但保险公司认为其是乘客,不是交强险责任对象,拒绝赔偿。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樊某不是车内乘客,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樊某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损失83640元。

  2012年12月21日中午,樊某乘坐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回家,车辆到站下客时,却发生了意外。当樊某的右腿和身体已出车门,而左脚尚在车内时,车辆却突然启动。左腿被行驶的车辆夹住拖行一段距离后,樊某摔倒受伤,落下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车辆的驾驶员。该车已经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并在保险期限内。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及责任认定没有异议,但坚持认为樊某是车上乘客,不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车辆作为运输工具,车上乘客的身份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处于动态变化中,乘客因为到达目的地下车可转化为车外人员,车外人员因为乘车也可转化为乘客。樊某本系车上乘客,在到达目的地而下车,此时该车司机与樊某的运输行为已经终结。并且,在达到目的地的实际下车过程中,樊某的左腿虽然尚在车内,但身体大部分已经出车门。樊某已由车上乘客转化为车外人员。同时,此交通事故发生时,樊某是在车外受伤,并非运输途中在车内受伤。保险公司认为樊某系 车上人员受伤的辩解不能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3年2月24日

经常载人:座位险必不可少
    经常载人:座位险必不可少 新的年度即将到来,对于普通家庭用车,车主最好审视一下车辆用途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家里增加成员,私家车从个人代步工具变成接送家人的专车,保险专家建议关注车上乘客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孩子。比如要经常接送孩子的车主,就应该考虑投保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这样一旦出现事故,坐车的家人和朋友也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另外,考虑到现在城市路况的复杂性,专家建议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很有必要。不过,对于现实中不少人只购买最高5万元的保额,专家认为应提高到10万元或以上的保额标准。理由是在...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