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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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5 10: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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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中的机动车是什么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条款》)中没有明文规定。由于《条例》和《条款》都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制订的,因此,从普通人的角度看,交强险中的“机动车”一词的含义与《道交法》中“机动车”的含义是一致的,交强险中的“机动车”范围与《道交法》中的“机动车”范围亦同。但是,从应然的角度看,交强险中的“机动车”范围真的与《道交法》中的“机动车”范围一致吗?
《道路交通法》中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货物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从我国法律法规的延续性来看,交强险中的机动车也应该适用这一定义。这一定义的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车辆,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客车、货车、小汽车,而且包括了农业用的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此点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已有规定,该条例第111条和112条分别将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分别纳入了《道交法》的调整范围。此外,《道交法》直接规定,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都属于机动车的范围,这意味着,交强险中的机动车,也应该包括拖拉机、农业机械、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这些车辆都应该购买交强险。但是,任何履带式的机动车,比如军用坦克、履带式挖掘机、履带式推土机都不属于机动车,因此不需要购买交强险。
二、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⑴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⑵驾驶人醉酒驾车;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⑷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从今天开始,部分车主续保车险交强险时,将可享受保费最高下浮30%的优惠,不过前提是在过去驾车的三年内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这些私家车主每年只需要缴纳665元的交强险保险费。
交强险保费的浮动制度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费率下浮。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今年7月后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根据人保财险出具的精算报告,由于今年保费可以下浮至最高的30%,预计2009年费率水平将在2008年基础上下降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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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和乘用车不同,以卡车为主的商用车一般都运用于交通道路运输行业,但该类车在行驶过程中往往比乘用车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商用车考虑到运输成本,大多数车辆在投保的过程中,尽量能减则减。这和乘用车车主购买多种车辆和人员保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样的投保方式,也让商用车主吃了亏。很多商用车主表示一旦遇到交通事故,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时候,会发现保险机构的理赔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些理应提前被告知的条款让不少车主吃了哑巴亏。
乘用车与商用车理赔标准有差异
吴贵忠是在杭州某建筑公司的商用车司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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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总保额6万元,在理赔中实行分项限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限额为相应分项限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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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公司为什么要把一张完整年度保单进行分拆? 拆单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拆单 应该是跨年度 而且是在年底时候 买的保险吧 而且是车险吧而且车险才会有这样的情况很多打个比方 你10年12月1日 买保险 保险期限是 10年12月1日-11年11月30日这个就是跨了年度 但是这个业务量是 算在10年的 每个业务员都有业务量的考核 他把你的保单拆单处理 就是分成10年12月1日-10年12月31日(保单A)和11年1月1日-11年11月30日(保单B) 这两个保单 那么这样 保单A 就算是10年的业务量 而保单B 就是算11年的 业务量但是保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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