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在投保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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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5 2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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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交强险?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2、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3、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4、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交强险在投保时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2、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3、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4、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2013年4月13日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是不负责赔偿的 今年6月,张小姐投保车险时,并附加车损险的“不计免赔”。和大多数车主一样,张小姐认为,“不计免赔”就是针对“免赔”的,不管什么情况,出险就可以得到全额赔偿。
前不久,张小姐外出办事时发现车身被人用利器划伤。当时她没怎么在意,直到理赔时被告知车身划痕险有15%的免赔率,这意味着要自行承担15%的维修费。张小姐感到纳闷,明明保了“不计免赔”,怎么不能获得全赔呢?
事实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就都可以得到全赔”的观点是一种误解。车险中的“不计免赔”,其实是一种附加险...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30日
保监会“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通知”发布 保险行业紧急出招解决交强险理赔问题,“互碰自赔”机制将实施。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该《通知》从简化理赔手续、限时赔付、互碰自赔等五个方面采取措施,提高交强险服务质量,保护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五项措施着眼纠纷集中问题
该《通知》已下发到各中资产险公司、各保监局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其中提出的五项措施要求着眼点正是目前交强险实施过程中纠纷集中的问题。
在这五项措施中,最受关注的交强险“互碰自赔”机制实施将摆上日程。按照《通知》要求,中...
查看全文>> 能否享受明年的优惠
年底是续保旺季,保险公司竞争也相当激烈,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有的赠送服务、有的赠送油卡等,在年底续保优惠确实不少。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说,市场上车险五花八门,但车主选择车险还要根据自身的需要。由于明年就可能实施新的费率和条款,提前购买未必更加优惠。
对于车险即将到期的车主来说,提前续保也是相当重要的。由于目前车险保单生效日期都是缴费投保后的“次日零时”,投保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起讫日期。所以,车险续保想要保证能够不出现“空档”,投保人最好提前几天投保下一期保险。如果等...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2日
我国汽车保险统一定损标准任重道远 我国汽车保险统一定损标准任重道远
据介绍,日本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已经非常规范,事故车定损有统一的标准,根据不同车型可以有相应系数调整。此外,有专门修理事故车辆的汽车修理厂,车主修车很少去4S店,4S店的主要功能是卖车和日常保养。
我国汽车保险行业还处在发展阶段,要达到发达国家汽车市场的成熟程度,尚需要较长时间。
首先,车险定损标准的统一难度就非常大。行业专家指出,中国地广,而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车多、型号多要想清楚获知每款汽车配件价格和工时费价格很难。不同...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