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车辆自燃险不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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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6 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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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自燃险责任免除的情况
对下列原因及状态下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
(二)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四)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
(五)保险车辆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
(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七)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
(八)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二、车辆自燃险不赔的情形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证明。
(二)部分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三)全部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四)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五)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2013年6月22日
车险案例:车主足额投保,却遭无责免赔 汽车保险,为广大有车一族解决了后顾之忧,然而,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车险品种和格式繁杂、文字晦涩的保险条款时,许多车主往往一带而过,草率投保。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本以为可以得到应有赔偿的车主们却往往遭遇延赔、少赔甚至是拒赔。
是保险公司故意设置理赔陷阱,还是车主的草率行为,导致了理赔难的问题?
下面几个真实车险理赔遭拒的案例,将为你揭开车险理赔中各类乱象的面纱。
案例一:车主足额投保,却遭无责免赔
2010年9月18日凌晨,金辉公司(化名)的业务员李先生开着公司的小客车,在顺德105国道由大...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