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要不及时续保 小心惹祸上身

 所属分类:  2013-7-27 15:38:53    加入收藏
购车上险,天经地义;保险到期,及时续保无可厚非。可是在直销渠道方便车主投保的同时,电销公司却出现了一种怪现象:车险快要到期的时候,不少车主却迟迟不办理续保手续。而本应该在车险到期前一个月就有约40%—50%左右续保,最后真正成行的却仅占20%。

  对此,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车险到期应及时续保,避免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不及时续保小心惹祸上身

  调查发现,在车辆“脱保”后,因车辆出险独自承担责任的类似车主还真有不少。究其原因:一方面,车主确实忘记了当初投保的具体日期,结果错过了规定续保期限;另一部分车主就是心存侥幸。对于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车主来说,认为自身驾驶技术不错,觉得拖几天没有事,便没有及时续保。

  对此,请车主切记不要因为事务繁忙,或是存侥幸心理就不进行续保。一旦出现差错,极容易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建议车主还是通过电话车险办理续保更划算。”平安电话车险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投保更方便,保费还可以优惠15%。

  续保最好认准“正规军”

  业内人士提醒车主:从慎重角度出发,还是提倡车主直接向保险公司或通过电销方式提请续保办理。电销在节约时间成本的同时,还可以比其他渠道投保费率优惠15%。

  其实,对于投保车主来说,提前办理车险续保手续,可以避免车辆出现“脱保”的现象。平安电话车险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减少因“脱保”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像平安电销人员就会提前45天通知客户续保金额、日期,方便客户可以提前办理续保手续。对于那些快到续保期的客户来说,都会收到平安电话车险的短信提示。这样,不但车辆有了安全保证,也为车主提供了安心的开车环境。

2013年7月8日

盘点交强险的实务操作规程
      根据《保险法》索赔处理时限要求,在第五节“赔偿处理”中第二条“赔偿时限”做了相应的调整,实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对本条第三款“赔偿保险金时限”的要求:   (一)保险责任核定时限。对涉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1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二)拒赔通知时限。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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