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倒车轧死亲生儿子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所属分类:  2013-7-27 17:34:57    加入收藏
司机张某在倒车时,不慎将亲生儿子小西(化名)轧死,事发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张某为此诉至通州法院,要求按照机动车第三者险赔偿其损失1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011年4月,张某在倒车时不慎将儿子小西碾轧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原告张某负事故全责。事发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为此起诉到法院。

  法庭上,保险公司对投保事实和出险事实都认可,但称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被保险机动车导致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应该承担赔付责任。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就事故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双方形成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公司负有就免责条款向张某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证明责任。因为保险公司举证不能,法院认定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判决支持张某的诉求。

2013年3月23日

太平洋车险10大易误读的条款明细,望客户多加注意
     1.当汽车进厂修理或测试期间遭遇事故,保险公司不作理赔。通常这类事故属于修理厂操作失误,应由修理厂完全承担事故损失额。何况保险公司设有修理厂责任险,便于妥善处理这类事故的理赔事宜。即使车主对理赔额有所不满,也应和修理厂协商解决,与保险公司无关。 2.保险公司对于驾驶员酒后驾车或飙车所引起的事故是绝对不赔的。因为酒后驾车与飙车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不作理赔是合情合理的。同时保险公司将这种事故列入免责条款,也是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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