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电话销售:人人都是贵宾
所属分类:
2013-7-28 22:28:26
加入收藏
在投资理财领域,同样有不可明说的潜规则。若不掌握个中一二,就有可能在资金运作上遭遇难题。
车险赔付:要催钱才到账
卖保险时很积极,理赔时却一拖再拖,这是保险公司广为投保人诟病的一大问题。虽然近年来,各保险公司一直在努力改变“理赔难”的形象,提高理赔效率。但有时候,类似车险案子的零部件价格标准难以确定,还是会耽搁理赔的时间。这不,前不久,陈小姐的车子发生刮擦,她及时将车送去修理,并向保险公司报送了申请理赔的材料,当时后者说一个星期就能赔付,结果过了几个星期都没见钱到账。直到陈小姐电话多次去电,理赔款才姗姗来迟。
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赔偿金的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必须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不过,大多数投保人对于这把“保护伞”却并不清楚。尤其车险业务是财产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其综合赔付率是公司经营情况的参考指标。有时赔付率居高不下,保险公司在配件价格、损失程度等方面有所计较,赔付起来就会变得比较“小气”。这一点,投保人务必要有个心眼。
电话销售:人人都是贵宾
林女士接到某保险公司来电,称她是公司精心选出的贵宾客户,因此向她推荐几款专属的、且有多项优惠及特别保障的产品。林女士听后颇为动心,于是购买了两款产品。但后来和几个朋友聊起此事,才明白原本许多人都接到过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大家几无例外被“奉”为贵宾。这只是保险公司的一种推销策略。
的确,保险公司电话营销员每天的工作,就是拨打一个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向客户介绍产品。所谓“贵宾客户”,就是其中之一。由此,遇到林女士这样的情况要多长个心眼,若确不考虑投保,可以明确表示拒绝,万一对方一再来电,可向保险公司乃至监管部门投诉。
2013年6月16日
车险新制度,机动车天窗也可理赔 在车险全国统一条款尚未修订完善,明确天窗定义之前,深圳保监局决定在深圳实施新的机动车天窗保险理赔规则,将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承保范围扩展至天窗玻璃的单独破碎。
日前,有深圳市民投诉汽车天窗玻璃因不明原因受损,但保险公司认为不能在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项下理赔(赔付比例100%),而应在车损险项下理赔(因找不到第三方,被保险人须承担30%的免赔率),导致车主的理赔金额少了三成。
“这反映了当前某些保险产品设计与公众的保险需求脱节,保险产品无法满足公众保险需求。”深圳保监局对此表示。
为保护车主利益...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