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炒车”背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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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0 15: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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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利用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找紧俏车源加价销售,这就是俗称的“炒车”。但这种行为却为双方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陷阱。昨天,丰台法院发布调研报告称,“炒车”存四大法律隐患:
“炒车”者成分复杂且流动性大,一旦发生纠纷,即使到法院起诉维权也有困难;
在“炒车”中加价款会冠以装修费、服务费等名目,一旦发生纠纷,加价款的性质双方各执一词,不利于人民法院对购车价款数目的认定;
车辆本身可能存在隐藏瑕疵;
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既可能因“炒车”者和经销商的密切关系而丧失应有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也可能因“炒车”者和经销商的互相推诿而无从维权。
异地出险的施救和理赔。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日
饮酒后驾车出了事故的保险车辆 保险公司怎么赔?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8日
加强车险内部管理,降低营业成本 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营业成本
1.控制手续费压缩成本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手续费不能高于8%,根据业内人士透露,8%的底线很难坚守。由于各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纷纷以提高中间人手续费来招揽生意,这种无序竞争直接增加了保险人的营业费用,只有中间人得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得不到好处。所以,如果规定工作人员的直销占一定的份额,可以降低成本扩大盈利空间。
2.清理理赔人员队伍,对营私舞弊者,予以惩罚
保险的宗旨,就是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的时候得到经济赔偿。作为理赔人员要有过硬的技术,公平合...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2日
车损险不足额投保部分损失赔付打折 不足额投保部分损失赔付打折
林滨:在一般的车损险中,如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保险公司则按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如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如客户不足额投保,即投保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则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计算公式为:赔款=实际修复费用×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所以购买保险时要衡量清楚。
陈国辉:以前我国车险市场实行的是统一条款统一费率,当时的保费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费率+基本保费,当时的费率是1.2%。至于基本保费,就跟车辆的使用性质及车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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