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险行业理赔效率降低的主要原因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7-30 15:55:22    加入收藏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公布了2010年1-6月车险理赔质量测评结果。数据显示,2010年1-6月全行业平均结案周期为25.6天,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天;平均结案率为72.05%,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55个百分点,目前北京经营车险业务的公司共计29家。昨天,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透露,造成北京车险行业理赔效率降低的主要原因,与今年初开始实施的车险费率浮动制度有关。

  据介绍,自北京市车险行业开始测评理赔时效以来,效率逐年提高。2009年北京车险理赔时效测评平均结案时间为29.7天,与2008年的34天相比,下降了12.65%;2009年车险结案率为84.6%,同比上升2.83个百分点。

  昨天,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今年上半年车险理赔效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双方事故增多。其背后的原因为,以往许多双方责任事故发生后,为了省事或理赔方便,双方当事人往往经协商后,由某一方“大包大揽”全部责任,于是形成假的单方责任事故。然而,2010年1月1日北京地区开始实施商业车险浮动费率,商业车险费率与理赔次数、理赔金额等车辆风险状况挂钩。在此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对事故责任大包大揽,无疑将增加自己下一年度投保车险的成本。根据有关费率浮动方案,如果车主发生责任事故,赔款次数超过6次,续保时保费上浮将超过一倍。于是,今年以来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趋于“厘清”责任。这位专家指出,“涉及交强险理赔的双方责任事故增加,结案周期通常延长,理赔效率自然下降”。

2013年4月24日

关于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一、无过失资任险 (一)保险资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一定金额内协商确定。 本附加险的赔偿限额应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第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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