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须知:交强险是“即时生效”

 所属分类:太平洋车险   2013-8-2 22:15:21    加入收藏

日前,车主陈先生给本报保险热线打电话说,“前几天和朋友聊天,一位保险公司的兄弟提醒大家,交强险是即时生效,并非次日生效 ,投保时记得给业务员要求生效时间。”陈先生随后翻看了自己的保单,保险期间写的正是“零时”起算。

按照保监会规定,交强险为“即时生效”。遗憾的是,很多车主并不清楚这一规定。保险公司为了便于操作,往往将交强险与商业车险的生效时间统一为“次日生效”。这一规定对新车的车险投保人来说,毫无疑问面临一段“真空期”。

多数人不知交强险生效时间

“亲,你知道交强险的生效时间吗?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生效?”记者在某QQ群内发了条消息。多半以上网友表示“次日生效”,也有部分网友表示“不太清楚,都是保险公司办的”。

当记者表示交强险是“即时生效”时,立马引发群内的“骚动”。网友“趴趴”说:“不会吧?交强险当时就能生效?那我吃大亏了。”

原来,7月26日上午,“趴趴”在4S店提了一辆新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都在4S店购买齐全。因为开车不老练,提车当天下午就发生剐蹭。“想着自己买了保险,就立即给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申请理赔,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保单上的保险生效日期是从次日凌晨算起。而我发生事故的时间并不在车险生效时间范围内,所以不予理赔。”“趴趴”气愤地说道。

“当天买的保险,却不是当天生效,保险责任还有 真空期 ?”不少网友对保险公司这种“霸王条款”难以理解。

交强险“即时生效”

交强险到底什么时候生效?记者拨打了中国人保、太平洋财险、平安产险等财险公司的客服热线。

中国人保“360542”号话务员说:“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一样,都是第二天凌晨生效。也就是说必须过了投保当天晚上12点。如果在此之前出险,是没有保险保障的。”

太平洋车险“66828”号客服则表示,如果你要求交强险即时生效,可以即时生效。但是如果没作特别要求,太平洋财险则默认车主的保单于次日凌晨生效。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平安财险客服热线。该公司客服人员表示,新车交强险一般即时生效,车主可以和具体办理车险业务的业务员进行商定。

“让我们给业务员要求生效时间?问题是谁知道有这规定啊?保险公司应该主动统一生效时间才对。”不少网友对保险公司这种说法不予认同。

熟悉车险的车主知道,保险行业一直存在“次日生效”的习惯做法。然而,2009年,保监会下文《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交强险改变“零时生效”的传统,正式实施“即时生效”。遗憾的是,保监会发布的通知仅限于交强险,目前商业车险投保仍然是“次日生效”。

约定生效时间便于操作

“车主交了保费,保险公司收了钱,意味着双方从这一刻起就应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怎能将 真空期 设置为免责期呢?”不少车主建议,商业险应该仿照交强险,采用保单“即时生效”的方式。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保险公司长期热衷于“次日生效”条款呢?记者电话咨询了几家财险公司负责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车险营销专员表示,从投保程序而言,保单即时生效,不存在任何问题,但这样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

“假如车主投保想即时生效,保险公司就得核查他在投保时间前有无事故。约定生效时间的好处是便于操作,保单统一以零时起算,可以省去查证事故发生时间与具体投保时间的比对。”该员工表示,目前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都是以投保日次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间的合同,毕竟在合同零时生效前“事不关己”,谁又愿为“即时生效”操心呢?

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国外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投保人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已产生保险责任。一旦收取了保费,保险责任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有效。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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