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发生的一起车险诈骗案件

 所属分类:  2013-8-3 10:38:56    加入收藏
7月16日,江西省公安厅、江西保监局和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公布,截至今年6月,全省开展集中整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动来,共立案12起,破案9起,挽回损失130万元。

  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层所披露的只是保险欺诈的冰山一角。针对诈骗日益猖獗、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的倾向,江西拟建立反保险欺诈信息平台设行业共享“黑名单”,同时已基本建立行业反欺诈信息协作机制,运用法治力量严加管控。

  3月初,九江市发生一起车险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购买一辆二手车并投保。但随后,黄某发现车辆前部的部分配件颇为破旧,便想通过保险理赔更换原车配件。

  3月22日,黄某指使蔡某开车撞其车制造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立即向保险公司报警。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存疑,收集整理线索后向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民警很快识破了这一骗保伎俩,并对犯罪嫌疑人黄某、蔡某实施刑事拘留,为保险公司止损11.3万元。

  “保险欺诈大致可分为3个种类。”李俊介绍,一是投保时诈骗,包括先出险再保险骗赔,高额投保骗赔,重复投保、一险多赔骗赔、隐情投保骗赔等;二是出险报案时欺诈,主要有张冠李戴式骗赔、制造事故、假险骗赔、虚报原因、扩大责任骗赔等;三是索赔时欺诈,主要表现在单证材料的伪造涂改上,包括夸大损失、低险高赔、伪造事故、谎报出险等。

  “车险骗保案件的频繁发生,完全是保险公司恶性竞争使然。”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胡少勇博士表示,骗保的技术含量并不高,界定也不困难,究其原因是许多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市场,血拼所谓“快赔”服务,简化了不该简化的理赔程序,加上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提供了土壤。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5年以卜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3年7月10日

关于济南交强险价格的介绍
    济南城内,只上济南交强险的汽车车主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自信驾驶技术了得,嫌投保商业保险费用较高。在这一特点的驱使下,五万汽车“裸奔”于济南城内,让道路隐藏了较大的交通理赔风险。   按照购买全保和只上交强险的费用相比,“裸”与不“裸”,花费相差3倍。以一辆车价为12万的济南新车为例,投保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加上车船税,要4000元左右,与只投交强险“裸奔”价格,的确数字上的劣势立即呈现。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