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无责不赔”条款被叫停 保额将按实际价额核定

 所属分类:  2013-8-5 18:50:42    加入收藏
 中国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对机动车损害进行赔偿,这意味着,车险理赔中被誉为“霸王条款”的“无责不赔”将被叫停。

  “无责不赔”条款被叫停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主无责的情况下,若肇事方拖延赔偿,多数保险公司也会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偿车主。对此,《通知》明确规定,因第 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 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

  业内人士表示,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明确规定的条款,早在2003年就已引入车险赔付,只是以前并没有强制规定。保监会此次《通知》的要求, 意味着代位求偿权成为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今后,保险公司在进行车险赔付时,将面临着成本上升、资金流转等一系列压力,行业竞争或将进一步加剧。

  保额将按实际价额核定

  《通知》还叫停了车险理赔时“高保低赔”的惯例。在过去,机动车投保商业保险时,是按新车价格进行投保,而理赔时却按照旧车的实际价值进行。对 此,《通知》规定,车损险投保时,将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进行确定,由保险公司和车主双方协同约定保险金额。这将使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在投保时享受相 对实惠的价格。

  《通知》还对不同的保险公司规定了差别化的车险产品开发机制,同时建立商业车险的退出机制,如果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高于100%,保监会则将禁止公司自拟商业条款。

   ■ 反应

  车主担心成本转嫁

  针对保监会此次明确代位求偿权,车主杨先生表示,对车主的确是一种便利,这使得车主在车辆受损之后不再有没人管的担忧。但杨先生同时担心,保险公司的成本上升,可能会迫使保险产品价格上涨,增加车主的保险负担。

  根据北京市保监局的统计,自2011年8月北京市开始“代位求偿”试点以来,保险行业共受理代位求偿案件75件,涉及预估赔偿金额约168万元。(张轶骁)

  ■ 解释

  代位求偿 是指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投保人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再向有责任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

2012年10月18日

车船税编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车船税编码就是车船税在税务管理当中的统一编号。通过车船税编码能快速的完成缴纳、查询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效的提升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的效率。 车船税编码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根据改革的需要,税收业务的发展做出相应变化。2012年,国家对明显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车船税进行了改革。对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水平、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以引导车辆、船舶的生产和消费,体现了国家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导向。 首先,车船税的征税不再以是否到有关部门登记为征税依据。而是将征...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