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遇到人伤事故时,车主应怎样处理呢?

 所属分类:  2013-8-7 20:10:03    加入收藏
“多种投保渠道让人眼花缭乱,买车险选哪家保险公司呢?”

“车险怎样搭配更经济合理?”

汽车出险了,繁杂的车险理赔程序谁来帮?”

“异地撞车怎样报保?”

……

案例回放

路上撞伤老人

今年4月,家住九眼桥的张先生驾自己的桑塔纳车外出办事。当车刚开到红瓦寺小巷,右边一年迈老人突然蹿出,只听见吱的一阵刹车声后车停住了,但年迈老人已经躺在地上……张先生立即将老人抬上车送往医院抢救。

事情发生一周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部分拒赔。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

部分拒赔

保险公司认为:张先生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通知交警部门,涉及到伤人又没有做好现场维护,事后交警和保险公司对现场勘察时无法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无法确定人身伤害中张先生应承担的比例,最终保险公司只能够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最低的标准进行赔付。

商众车险专家点评

没有及时报警

现场没有位置标注

针对以上事故案例,商众保险专家认为,张先生首先没有及时通知报警,因此交警部门在后续的事故判定上对事故双方责任无法明确,又没有及时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在事故现场也没有做出一定的位置标注。

因此,保险公司无法详细地对事故进行勘察和定损。

不是买了保险就万事无忧

很多拒赔都已在条款中列明

在车险理赔的过程中,被保险公司拒赔无疑是最让车主郁闷的事。其实,有很多拒赔情况都是在保险条款中早已列明的,如果车主事先能够对这些车险条款有所了解的话,很多拒赔案件就可能可以避免。根据保险条例“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投保人在索赔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果涉及第三者伤亡的,还要提供医药费发票、伤残证明和补贴费用收据等。很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认为风险或危险都转嫁给保险公司了,自己什么事都不用担心了。事实并非如此,即使购买了保险产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不能高枕无忧,还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处理步骤

遇到人伤事故时,车主应怎样处理呢?

若造成轻微人伤事故

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受伤面积较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工作人员会告知你是否需要定损员出现场,如需出现场则当事人不能破坏现场或擅自将车移走;若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并进行多方位拍照后,或不需出现场的,可以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并且到就近的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认定书。

造成重伤事故

 

首先应拨打120电话救人,迅速报告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有路损(物损)人伤、较严重车辆损坏或车险双车或多车事故,都应立即报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的受伤人员和车辆位置,在不耽误伤者抢救的情况下可对现场进行拍照。

如果在偏远地方出险后无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保险公司规定48小时内报案,如无法及时报案,也要及时标注人形和车辆位置,并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现场处理。标注的方式可以用粉笔或油笔在地上描绘,如果身边有石头或砖块也可以借用来标注。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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