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2次打火扩大了车辆损失 保险公司不愿赔偿怎么办

 所属分类:  2013-8-9 16:02:29    加入收藏
45岁的王斌家住渝中区,在主城一家影视公司工作。王斌有辆宝马7系,市价100多万元。2010年5月,高速公路上,王斌的爱车撞到一块直径10厘米左右的石头,修车花了11万多元。事后,王斌找到保险公司理赔,不想因为自己的两次操作,使理赔遇到了困难。

  “石头不大,我以为可以开过去”

  2010年5月,王斌到贵州办事,驾驶员李刚开车。

  5月22号上午,两人从渝黔高速回重庆,中午12点50分,两人进入重庆境内,当开到渝黔高速L16千米时,超车道上一块直径约10厘米的石头进入了驾驶员的视野。

  “那个石头看起不大,我以为可以开过去……”李刚的预判出现了错误,车子开上石头的瞬间,宝马底盘传来剧烈的响声。

  为安全起见,王斌和李刚商量,决定把车子开到应急车道先检查下车况。

  随后王斌打电话报了警,并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高速执法确定这起事故,驾驶员李刚负全责。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联系了拖车,把车拖到修理厂修理。

  发动机缸盖损坏修车花了11万多

  没想到,小小的一块石头,给车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宝马车的发动机缸盖被石头打坏,整个修理下来要花11万多元。

  2010年7月底,王斌先垫付了修理费,把车子从修理厂开走。2010年8月19号,当他把索赔资料整理好,找到保险公司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保险公司只给王斌赔4万多元,剩下的7万多元保险公司并不打算赔偿。

  于是他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事故后2次打火扩大了车辆损失?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愿意赔偿呢?在江北法院,保险公司给出了自己的说法。

  “发动机的损伤是事故后驾驶员没能及时停车造成的;而且事故后,王斌在明知车子受损的情况下,还对事故车打火2次。”保险公司认为,王斌的行为属于施救不当,扩大了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予以赔付。

  王斌称,出事时车子在行车道上,为了避免危险,他们才把车子开到了应急车道;对于保险公司所说的2次打火启动车子,王斌也给出了解释。

  “车子是后驱,拖车没法拖,才想打火看看能不能启动。”王斌说,在2次打火启动车子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在场,他们并没提出异议。

  打火是否

  与车损有关联?

  保险公司没有

  给出证据

  另外,对于点火与车辆发动机损坏的原因,庭审中,保险公司曾申请司法鉴定,但是法院先后委托两家鉴定机构,都因为不能鉴定,而没有得到鉴定结果。

  “保险公司没有举证证明自己的说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012年8月7号,江北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应把剩余的7万多元赔付给王斌。

  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到市一中法院。经过开庭,近日市一中法院维持了江北法院的判决。

  昨天,针对这件事,我们采访了专业汽车维修人员,维修人员称,发现车子异常后,尽量不要继续使用车子,应先咨询4S店,或者在原地等待救援。“二次伤害会让保险赔付变得复杂,更重要的是,也可能会给驾驶员带来安全隐患。”(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这些行为容易给车子造成二次伤害

  保险公司可能不赔哦

  1.发现车子漏油、漏水后,仍然启动车子行驶

  2.轮胎气压灯预警,仍继续行驶,造成轮胎损坏

  3.发动机进水后仍启动

  4.听到车子有异响,闻到车子有异味,仍启动车子继续行驶

2013年5月23日

中高级车买车险应投保盗抢险
    中高级车应投保盗抢险 对中级车或更高级别车型的车主而言,最好投保盗抢险。很多人对盗抢险有误解,认为必须在特定停车场所失窃才有赔。实际上理赔主要条件是“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或修复费用)”。当然还有一些具体条件,如车钥匙一同被盗可能影响理赔,至少会增加5%的绝对免赔率。另外,车主们绝不要将《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完税证明等文件随车放置,否则车、证一同被窃后,报案、理赔都很麻烦,而且每缺少一项证件就增加1%的绝对免赔率。 车险专家提醒,由于目前相关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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