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监局部署车险反欺诈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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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2 17: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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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保监局部署车险反欺诈专项行动,要求财险公司,一是对2010 年以来的车险领域涉嫌保险欺诈的疑难案件进行筛查,摸清风险底数,发现确凿证据的及时向当地公安经侦部门报案,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欺诈案件报送和管理工作。二是对涉嫌保险诈骗、证据尚待进一步核实的,应积极收集整理相关线索,及时向陕西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报告,并由反保险欺诈中心汇总、串并案后向公安经侦部门集中移送。同时还要求各级行业协会积极搭建反欺诈工作平台,推动行业内欺诈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案情通报和风险提示,组织开展联合调查和风险排查。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车险反欺诈专项行动工作。
2013年3月21日
车险价格止跌回涨,是更趋理性的表现 车险价格止跌回涨,是更趋理性的表现
汽车保险市场的混乱已经不是个新鲜的话题了。此前,乱打折、超低价等形式愈演愈烈,保险公司时常提到“亏损”这个词;中介公司抱怨自己的微薄利润无法维持生存;而消费者虽然买到了“最低价”,但却在理赔时困难重重。低价车险似乎并没有让谁真正捞到好处。
涨价后,各保险公司的经营思路或许将重新调整,往更成熟理性的经营模式发展,更多地在理赔服务等方面多下功夫,而不是一味地以赚钱谋利为目的。消费者买保险,不单是在价格上优惠,更重要的是这个价是与其服务质量所匹配的,让...
查看全文>> 看清限制性的规定,莫忘索要条款
在一些保险条款中,往往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投保人要看清这些规定,以免出事后造成麻烦。此外,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车主一定要向业务员索要,并看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索赔时有据可依。因为保险公司会不定期地对条款进行修改,如果车主不知道自己当初签订的条款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很可能在索赔的时候吃亏。...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1日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限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限
第八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本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查看全文>> 了解车辆出险后的索赔处理流程。通过传统渠道购买保险,业务人员除了投保前向客户解释条款内容外,在车主发生保险事故时,业务员会进行“一对一”服务,详细告知理赔流程、上门取索赔资料等。一些车主出险后也习惯找自己熟悉的业务员理赔。电话车险则由保险公司电销总部进行营销,售后服务委托当地公司负责。车主投保电话车险也应了解出险后的具体索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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