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首例将道路交通死亡赔偿与保险赔偿合并审理的案件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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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3 18: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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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交通事故的保险合同纠纷案。据了解,这是江苏省内首例将道路交通死亡赔偿与保险赔偿合并审理的案件,也是一次审批模式的创新。
今年4月11日11时左右,阳某驾驶轻型货车在广瑞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设有人行横道的向阳村委前路口时,与骑自行车的杨某相撞,杨某后脑被摔碎,当场身亡。经交警认定,阳某和杨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杨某家属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获法院支持。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家属348244.7元,阳某以及与阳某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运输公司只需要支付诉讼代理费。阳某先前垫付的3万多元的抢救费及丧葬费等,可在审判结束后另行向保险公司主张。
崇安法院相关人士表示,以往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要先打道路交通官司,起诉肇事者以获得赔偿。肇事者赔付损失后才能打保险合同官司,起诉保险公司来获得保险金。如果肇事者无力支付,受害人将迟迟得不到赔偿。在保险合同案件中,如果肇事者尚未支付受害人损失费,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创新审判模式后,将道交案件和保险合同案件合并审理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受害人、肇事者和保险公司都能通过一次诉讼解决全部纠纷。由受害人向保险公司直接主张赔偿,保险公司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受害人,不必再通过肇事者。这样即使肇事者无力支付,也不影响受害人获得赔偿。
崇安法院相关人士还表示,道交案件和保险合同案件分案审理下,受害方要拿到保险公司赔偿金最短时间要在180天左右。而两案合并审理,案件最长审限也就6个月,受害方获赔的时间大大缩短。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小部分,一般是30%或40%。索赔时,报案、定损的方法与负主要责任相同。不同的是,车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指定 修理厂修理;还要向对方车主索要一份按责任分别开列的修车发票及修理单据,修车手续连同事故证明一起交给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查看全文>> 2012年12月21日
遭遇车祸别担心 提供3种资料即可索赔
辽宁省车险简易赔案索赔资料行业统一标准(一)单方事故车损(万元以下)(二)双方事故车损(万元以下)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辽宁省车险简易赔案索赔资料行业统一标准》正式出台,并向全省(除大连市外)各地市广泛推行。即日起,索赔金额万元以下的单双方事故被保险人,最少只需提供3种索赔资料即可进行简易索赔。据悉,下一步,省保险行业协会还拟逐渐推行理赔时限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车险理赔便利。 根据该标准,今后索赔金额万元以下的单方事故车损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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