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车险拒赔的五种情况

 所属分类:  2013-8-13 22:01:11    加入收藏
核心提示:日常生活中,小刮小蹭的车辆事故并不少见,其中有少数车主出了事故,为获得更多的保险赔付,贪小便宜而伪造事故现场。近日,市公安局涧西区技防中心民警监控到一起伪造汽车事故涉嫌骗保事件。对此,保险专家表示,如果一个投保周期内有多次出险记录,来年保费将会增加。律师称,如经查证车主有骗保行为,严重的可被判刑。
 两车故意二次碰撞

  据涧西区技防中心民警张静介绍,6月8日10时许,监控员注意到在涧西区天津路浅井西路口,两辆汽车司机的行为非常“特别”:先是一辆白色越野车车头顶住了另一辆桑塔纳轿车的尾部,两车的司机走下车,在查看了事故部位后商量了一番,随后,越野车司机上车把自己的车子缓缓倒了五六米,突然又向桑塔纳轿车尾部撞去……

  认真查看监控后,民警判断这两名司机有可能是在故意进行二次碰撞,伪造事故现场来骗保。果然,不一会儿,一辆保险理赔车驶入了监控镜头。民警当即将情况告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专业人士:车主这样做得不偿失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查阅了相关监控资料后,认定这名司机有故意二次碰撞骗保的嫌疑,遂作出对该事故车辆不予理赔的决定。

  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陈凡柱说,个别车主为贪小便宜在事故现场做“小手脚”,殊不知,时间长了由于出险次数增多,车险费用会有不同比例的上浮,这些想贪便宜的车主就会“得不偿失”。目前,市区各家保险公司针对车主的骗保行为出台了应对措施。同一台车在购买保险后一年内如出两次以上的事故现场,就不再享受保费优惠,相关保费还要上浮。

  律师:骗保行为若被查实,严重的可被判刑

  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水山介绍,《保险法》第17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刑法》规定,如果车险骗赔额达到2000元,且情节严重就构成保险诈骗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武逸民通讯员白效曾) (本稿配图均系视频截图)

  延伸阅读

  有不少单方事故的车主认为,一次轻微单方事故就找保险公司理赔,费时费力划不来,还不如“攒”多了一起找保险公司赔付。

  对此,陈凡柱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车辆出险后车主需在48小时以内报案,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限,保险公司可拒赔。另外,一段时间后,车辆受损部位的痕迹与现场肯定不符合,专业人士一眼就能比较出来。对于这类行为,保险公司不但不予理赔,还将其视为骗保,车主可能会被记入行业黑名单,影响车主信用。

  另外,出现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将拒赔或少赔。

  拒赔的情况:一、洗车、保养时撞了车;二、涉水行车被淹,强行启动;三、车漆被自行车刮了一条;四、买辆二手车,车子过户了,保险没过户;五、楼上扔垃圾,把车的挡风玻璃砸裂。

  少赔的情况:一、车被撞了,肇事者跑了,少赔20%;二、私车公用出了事故,少赔5%;三、车被盗,车钥匙也刚好丢了,少赔1%。

2013年3月17日

出险后车主“免费”修车?
    出险后车主“免费”修车? “我的车撞了,怎么办啊?”一位车主很焦急地向4S店寻求帮助。“既然已经出了事故,就不要太着急,赔钱有保险公司,修车有我们嘛。”这么一句宽慰的话,相信一定会让事故后惊慌失措的车主平静不少,这是记者在某4S店听到的工作人员与出险车主的对话。 - 正常情况下,车辆一旦出险,车主就要奔波于修理厂与保险公司之间,理赔过程的繁琐往往让人大厌其烦。然而当保险公司与4S汽车商合作后,尤其是当一些4S店获得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授权后,车主在4S店内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