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男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刑拘

 所属分类:  2013-8-14 17:24:15    加入收藏


  他在驾车途中不慎将路人致死,没有报警救助伤者狠心逃离现场;为了报销保险才选择报警。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肇事司机郭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刑事拘留。

  4月13日零时许,郭某驾驶一辆“粤A”小轿车行至佛山市高明大道常安食街跨线桥时,郭某突然听到一声异响,但他并没有立即停车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一直往高明大桥方向行驶,直到发现小轿车右前大灯好像不亮,他才靠边停下来检查。确认车灯因撞上物体而破损,郭某想到要报保险,才决定返回看看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郭某自述称,开车返回现场后发现地上躺着一名男子。但他没有报警,而是驾车离开了现场。

  郭某逃离现场后,驾车行走了一段路程后想起汽车损坏要报保险,于是拨打保险公司的报险电话。在保险公司要求下,他才报警。

  交警赶到后发现一名70岁的老伯已死亡。警方在事故现场之外的路边找到了郭某及肇事车辆。经询问,郭某对肇事行为供认不讳。

  交警通过对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因横穿马路本应负有主要责任,郭某负其次责任。按照规定“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郭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肇事逃逸,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又因其致一人死亡,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据高明区警方介绍,虽然郭某为自己驾驶的小汽车购买了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但因为他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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