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最基本的保险原则在车险实务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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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8 20: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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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包括交强险和一般商业险,交强险为强制保险,而一般商业险则为自愿保险。下面是3个最基本的保险原则在
车险实务中的应用:
(一)可保利益原则
车辆过户后,原车主对该车辆就不现具备可保利益(即:该车已不是原车主的财产,与原车主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因此,如果不对保单进行批改,则原保单将失效。
(二)损失补偿原则
车主以10万购一辆二手车,投保车损险时应按此款车新车购置价(18万)投保;但如果保险事故车辆全损,保险公司只能赔付10万,而非18万。
(三)最大诚信原则
车辆如果被车主私自改装,在投保时却没有告诉保险公司,发生相关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1日
什么情况下要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假如您的车内经常要乘载亲戚、朋友,一旦发生事故,从法律的角度讲,您可能还要对他们的伤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规避这一风险的办法您当然可以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当然保额在5万元以内就差不多了。...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5日
为躲避行人车子受损 保险是否理赔 杨先生的车在快速路上发生事故后,他将车辆启动后挪至辅路,结果保险公司因此拒赔发动机损坏赔偿。为获理赔,投保人杨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杨先生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起诉的判决。
杨先生驾驶车辆在行驶中为躲避行人撞上马路牙子,致使车辆严重受损,后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经检验车辆底盘受损修理费用9784元,发动机受 损修理费用4685元。保险公司认为车撞上马路牙子只是底盘受损,当时杨先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驶入辅路,才使发动机发生严...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1日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赔付标准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赔付标准:采取过错责任的原则,保险公司会按照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来确定赔偿的数额。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交警责任认定认为你承担全责时,保险公司就承担第三者损失的百分之八十;你承担主要责任时,保险公司就承担百分之八十五;你承担次要责任时,保险公司就承担百分之九十五;你承担一半责任时,保险公司就承担百分之九十。以上赔偿数额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如果购买了三者险不计免赔,保险公司就需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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