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从事非法运营出险 车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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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1 19: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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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鲍女士投保的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事故,为此她支付各项损失4万余元。但当她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以事故车从事非法运营为由,拒绝赔偿。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鲍女士的索赔请求。
据介绍,鲍女士丈夫驾驶车辆在丰台区王佐乡南宫南路撞损路中绿化带及广告牌,车辆也损坏严重。随后,鲍女士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偿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鲍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向其支付各项损失4万余元。
在庭审阶段保险公司辩称,发生事故当时,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在调查笔录中认可,事故车辆一直从事非法的运营活动。据此,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因改装或变更用途后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鲍女士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未通知的,保险车辆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鲍女士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私自改装车辆并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012年12月30日
平安电话车险未来的目标和计划如何 与两年前相比,电销的渠道已经得到了监管部门、整个保险行业以及客户的重视与认可从整体行业的角度看,国内的保险公司看到平安电销的快速成长,同时,电销渠道的盈利能力比照传统的渠道好一些,因此,一些大的保险公司也开始进行相关的电话车险营销,说明整体行业是对电销这种渠道的一种认同。客户的角度看,根据平安的数据显示,其电话车险业务的客户,其通过电话车险渠道投保后,第二年继续在该渠道投保的客户,占平安电话车险客户数接近70%。显而易见的是客户对于电销模式的认可程度是很高的。
同时,电话车险在国内大的城市的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