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定车险费率今后不得低于七折
车险费率即将调整
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中国保监会已于日前向各财产保险公司、各地保监局和中国保险业协会下发19号文,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对现行费率调整,费率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向上不向下”。
《通知》要求:对现行的车险产品费率进行调整的公司,应在4月1日前向保监会申报,但申报的车险基准费率原则上不得低于调整前的水平;而不调整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保险公司,保监会要求这些公司,将原有的各项费率向下浮动上限由50%调整为30%。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也就是说,今后保险公司的车险各项优惠加起来,最多只能打七折。各保险公司还被要求,不得以向被保险人赠送其他保险产品的方式,变相降低车险费率。
对于上述两项措施的推出,一位保险业人士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主要内容于今年年初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已经提出,目的是为了遏制财产保险公司的恶性竞争和不透明竞争。
记者近日以消费者身份向沪上多家财险公司了解打折情况,一些机构给出了车损险最低五折的优惠,一些公司甚至开出四折的“优惠价”,在车险全行业微利背后的高比例折扣,可能带来理赔的艰难。
一些规模相对较大的保险公司称,《通知》的推出,将有利于大公司发展车险业务,而对大打“价格战”的小公司有较大负面影响。
一位保险业人士称,6月1日起,车险的费率将更加透明。过去各保险公司申报的车险费率中,包含了给代理人的代理佣金,也包含客户的实际购买价格,尽管监管部门对车险代理佣金有不超过8%的限制,但由于各公司车险费率可调节的范围较大,一些公司通过给代理人更高的佣金不断“暗涨”。
《通知》实行后,尽管各公司车险费率仍然由代理佣金和实际价格构成,但保险公司必须对代理佣金和实际价格进行公示,如果投保人对车险代理佣金过高不满,可以对该公司产品“用脚投票”。
尽管这两个措施推出,可能令混乱多时的车险业更透明有序,但却可能令全国车险出现普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的沪上各公司车险负责人在确定不透露姓名后,纷纷表示车险价格将可能上涨,但由于各公司原先打折幅度不同,涨幅也不尽相同。
保监会严令各保险公司不得变相降低车险费率 CFP资料
三责险价格将上涨
近日还有报道称,国务院已原则批准《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估计5月1日前后可以实施,新条例的推出,也将带来强制三责险价格上涨。
一位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尽管强制三责险实行不盈不亏的原则,但由于无责赔偿,赔偿范围也较大,保险公司赔付率、赔付风险都会高出很多,强制三责险的费率会涨得很高。
但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曾表示,根据上海车险信息平台运行长时间的数据证明,结果并没有保险公司估计的那样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