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出台“悬疑”走到了关口

 所属分类:  2013-8-22 9:54:22    加入收藏
 两年来一直“呼之不出”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出台“悬疑”又走到了关口,《第一财经日报》于昨日了解到,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起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意见稿已经完成了向各家保险公司的征求意见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今年1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由于受先期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制,条例中有些条款存在很大争议,于是,条例草案又重新返回相关主要管理部门审议。 

  《第一财经日报》从上海若干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由于问题的敏感性及所涉?lt;a href="http://auto.qq.com/zhuant/jiangjia.shtml" class=wz>暗降姆椒矫婷娣浅9惴海因此保险业的相关部门在做这一工作时格外谨慎,这已不是今年第一次向各保险公司征求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三者险)费率的意见了。“机动车强制三者险的条款及费率应该会和《条例》同时出台,否则市场上又要形成新的猜测,对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上海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目前,众保险商们感到颇为为难的是“无过错责任制度”,主要原因是从“以责论处”转变为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使得强制三者险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扩大,按此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按“无责赔付”的原则进行赔偿,“这就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也势必会造成保险费率水平大幅度提升。”上述人士认为。 

  费率是强制三者险制定的关键,太高了投保人难以接受,太低了保险公司又会面临经营亏损风险。尽管《条例》还没有出台,但是强制三者险肯定涨价已经成为了业内的共识。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已经先于其他公司将价格提高了——《第一财经日报》通过致电平安财险的客户服务部了解到,北京分公司已于上周末又一次向上调整了强制三者险的价格,将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中的20万元三者险限额基准保费费率上浮10%,50万元三者险限额基准保费费率上浮30%,100万元以上三者险限额基准保费费率上浮40%。 

  事实上,2005年4月中旬,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就已经上调过一次机动车三者险。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的那次调价是将保额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费率调高了10%、20%及40%。

2013年3月30日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三)减值损失;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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