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暴雨爱车被泡 谁来买单

 所属分类:  2013-8-24 14:18:11    加入收藏

6月23日下午,京城遭遇十年以来最大降雨,局部地区雨量达到百年一遇标准。大雨导致多条环路及主干道积水拥堵,部分环路断路,地铁1号线、13号线、亦庄线等线路部分区段停运。另外,还有不少车主只能在雨中眼睁睁的看着爱车被泡水中,动弹不得……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暴雨中,汽车被水淹后,车主应尽快联系所投的车险客服,让车子做定损再理赔。车主最好自己拍下车子被淹时的照片以留存。此外,车主最好保留一份报道了当日暴雨的报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按以往的案例,发动机进水的不陪,买全险也不陪,买了涉水险可以赔,但是涉水险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停售超过2年了,而且很少有车主会买这个险种。现在来看,此项是否赔付,截止到本文发稿时还是未知数。

如果发动机涉水后打火,则不论买了什么险种,一般认为属人为扩大损失,这个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

向物业公司交纳有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作为汽车保管人,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地下车库进水也可能和开发商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要求有关系。地下停车场一个很重要的设施就是要有足以排出一般能预见的暴雨所形成的积水灾害的排水系统。如果因为排水系统在设计之初就无法满足排水的需要,导致地下车库进水汽车受损,那么,对于已经购买了地下停车位的车主来说,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索赔的对象,而保险公司在对车主理赔完毕后,就取得了对物业公司的追偿权。

2013年4月11日

收费停车场丢车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收费停车场丢车,由于是收费性质的停车场,停车场对停放车辆有责任保管。一旦发生丢车情况,全权有停车场负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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