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之醉驾肇事,保险款可否追偿?
2012年2月,许先生醉酒驾驶朋友林先生的小型越野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交警对事故作出认定,许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许先生和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许先生赔偿死者家属除交强险以外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5万元。
林先生的车辆由人保公司承保交强险。之后,死者家属将许先生、林先生、人保公司诉至厦门市翔安区法院,要求人保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元,许先生、林先生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人保公司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经济损失11万元。人保公司向死者亲属支付了这笔赔偿款后,又将许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许先生偿还11万元的赔款。
翔安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人保公司的诉讼请求。人保公司又向厦门中院上诉。厦门中院审理后改判,许先生向人保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11万元。
【焦点释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是出于保障受害人生命健康权和社会公益的需要,但应当限制驾驶人保险权利的滥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情形上,应当在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
1.“全险”概念不准确
很多保险代理人为了“放大”险种的保障能力,吸引客户,往往跟客户介绍“全险”概念,即投保车损、三责、车责、玻破、盗抢、不计免赔这几个险种,实际上这一概念带有误导倾向,会暗示客户投保“全险”可以为所有风险或各种意外提供保障,但实际上提供保障的范围在所投保的条款上十分明确,仍有部分风险无法得到保障。...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6日
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车险诈骗 近日,北京保监局网站发布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车险诈骗。
北京保监局提醒,消费者一要明白消费,在投保前后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二要谨慎授权,不要为图方便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案、理赔等手续;三要诚信索赔,正确看待保险损失补偿的功能作用;四要关注理赔记录,在车辆续保时应认真核对上年出险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可通过“首都之窗”、北京交管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等网站查询记录...
查看全文>> 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
车险经营总体效益如何,一看管理;二看核算。管理包括对人的组织协调和统揽全局的战略决策。
从管理上看,车险的管理就是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协调,以便为正确的决策提供畅通信息渠道的过程。因此,正确的决策来自真实的市场信息以及对信息的准确判断。随着车险业务的迅猛发展,车险管理中的信息传递问题以及人员的组织协调问题也愈见突出。为做出及时而准确的决策,管理决策者应该能够直接面对市场,把握真实市场信息。但是在同业中普遍会存在这样的现象,真实的市场信息是通过不同层级的机构层层传递的,信息在...
查看全文>> 买车容易买保险难啊。“保险公司好像对我们残疾人开车不放心。”昨(27)日,残疾人驾驶员刘云(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难题。
“我左腿是正常的,右腿有点跛,走路不是很方便,但是日常生活并没有什么问题。”刘云告诉记者,虽然身体残疾,但是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生活的,他也没有觉得不适应,两年前,他在朋友的指导下,学会了驾驶,因为自身残疾不是很严重,因此,他也可以和正常人一样驾驶车辆。但是毕竟身体有残疾,办不到驾照,所以他也不敢买车。终于,刘云顺利地通过了驾照考试,取得了C5驾照。高兴之余,他就去4S店挑...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