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损第三方介入被市场所期待
事故发生后,对于保险赔付的金额和具体内容,车主与保险公司常常难以达成一致。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车险的意义不言而喻,可以称得上当之无愧的“护身符”。在日常生活中,车主也不可避免要和车险以及保险公司打交道。然而,很多时候对于保险赔付的金额和具体内容,车主与保险公司常常难以达成一致。
不久前,东莞市维修行业协会接到投诉。车主陈先生称,其车辆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对损坏零部件只赔付修复费用,不给予更换。陈先生的车在今年2月的一起追尾交通事故中,前保险杠受损,保险杠内塑料支架断裂。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同意对前杠支架予以修复,陈先生则要求更换保险杠支架,“要是驾车时再遭遇这类故障,事故损失可能会更严重。”
是换还是修,似乎是车主与保险公司最常见的矛盾之一。怎样才算达到更换标准?这个标准又是以什么为依据的呢?
保险公司??
赔偿基于恢复性原则
太平洋财险东莞公司的何经理表示,车辆事故的损坏部件到底是换还是修,主要看损坏程度。“如果是小问题,零部件修复后不影响行车安全,则以修复为主;如果无法修复,则要帮车主更换。前提都是以车辆能否安全行驶为准。”他表示,保险公司也要规避极少数车主通过更换零部件达到以旧换新、谋取不当得利的目的。
理赔员小赵认为,保险理赔勘察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对于车辆损坏的评估客观,如果遇到较大的车祸,车辆损失情况严重,理赔员把握不准的时候,会请维修厂的工作人员对车况进行评估,“基本上车主的损失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
至于保险公司依据哪些原则定损修理,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说,赔偿主要是基于恢复性原则。
其他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等有关人士大多表示了相同的观点,即车辆损坏部件在可以修复的情况下以修复为主。对于是否更换配件,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公司规定来判断。也就是说,按照保险行业惯例,车辆理赔对于可修可换的零部件,首先以修复为主,对于无法修复的零部件或者会给汽车安全带来隐患的部件,保险公司会赞同更换。
不过,对于哪些零部件在修复后会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评判标准。
车主??
应由第三方公估定损
当汽车遭遇事故需要修复时,通常车主希望汽车能得到全面修复。加上有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车主希望一些受损零部件能更换则更换,这样汽车的安全行驶性能也更可靠些。不过,保险公司按照汽车理赔的恢复性原则处理事故汽车的修复,使得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经常因此产生纠纷。
“投保时,保险代理员承诺得非常好,真正理赔时,车主又处于弱势,换不换配件都是保险公司说了算,反正钱在他们手里,不给赔也没办法。”有过多次理赔经历的一广告公司工作人员王欣茹说。
“是否达到安全行驶标准,这个是很难判定的。”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张岑认为,应该请独立第三方公估定损,公正地解决理赔纠纷。
律师??
第三方机制有待完善
“修车方式互有争执是相当普遍的理赔纠纷,根源就是保险公司的修车标准与车主的修车意愿不统一。”东莞市莞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谭舟扬认为,目前汽车配件更换标准没有明文规定,车险理赔标准的弹性比较大,透明度不高,什么情况下可赔正厂件,什么情况下只修不能换缺少严密细化的条款,造成此类纠纷比较多。
当保险公司与车主在汽车定损修理时发生矛盾,谭舟扬认为,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保险公司尽可能不要从经济利益最大化角度评估修车费用,而是站在汽车能完全修复、有利于车主安全行驶的立场上。“一方面能吸引更多的客户购买该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另一方面,车主也能享受到优质全面的修车理赔服务。”
目前,我国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在车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既是定损方,又是直接赔付方。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有些保险公司在车辆险理赔中往往能低则低,没有做到公平公正。目前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还很不完善,虽然车主可以请“定损第三方”保险评估公司重新估价,根据保险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单要求保险公司定额赔付。但是评估公司定损要向委托人收取一定费用,而且颇费周折,多数车主会因此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