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二次打火”保险公司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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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7 18: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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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天前的
北京暴雨在给北京市造成人身财产安全的时候,同时也让各保险公司开始忙了起来,据悉,在 7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之后,22日北京市
车险报案量激增,车辆进水、熄火成为报案主要原因。
就北京暴雨造成汽车受损的情况,有多家保险公司表示,此次车险受理过程中无需车主提供气象证明。消费者只需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根据车辆受损情况,选择拨打保险客服电话或先行将车辆送到修理厂,再经由正常的车险理赔程序即可。
车辆熄火普遍 拖车压力大
7月22日下午2点,在位于方庄的一家车险定损理赔中心看到,停车场里已经停满了大大小小的各式车辆,车辆进出已经有些不便,场地一侧的一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起车辆引导。大厅内,人保、太平洋、平安几家保险公司的受理点前,站满了等待办理理赔业务的车主。
中国人保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7月22日下午5点,人保共接到商业车险报案5241笔,其中车辆进水、遭水浸泡导致发动机损坏是报案的主要问题,“比如车辆在水中熄火后再尝试点火,就很容易对发动机造成损坏”。
“汽车在水中熄火后不能再次启动,需要救援公司、修理厂等用拖车将车辆运至修理厂。”这位负责人说:“受灾车辆范围很大,现在还有很多车辆停滞在路边等待拖车。”
“二次打火”保险公司不赔
发动机“呛水”在车辆损失险中得不到理赔。中国人保一位理赔人员说,车损险负责车辆进水后,发动机外零件、电路、机油的更换、内饰的清洗等,发动机进水这种情况并不在基本的车辆损失险承保范围之内。
涉水险则是专为发动机设置的单独险种,属于附加险之列,对路面积水和水中启动造成的发动机损失都可以赔付。而目前只有少数车主会选择办理涉水险,“一般车主都会考虑这一险种在北方不太用得到”。
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涉水损失险的保费为车损险保费的5%。
然而并非办理了涉水险,保险公司就会对发动机的所有受损都照单全收。业内人士提醒,无论办理涉水险与否,车辆涉水或被水浸熄火后,都不要再启动车辆,“二次打火”只会造成更大损失,而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也将不予赔偿。
2013年7月20日
被盗车辆致损,保险公司能否理赔 2004年3月上旬,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富康牌轿车,并于4月份购买了沪上某家产险公司的车辆保险,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和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两个月后,王先生开车去商场购物,从商场出来后便发现车辆已被盗,王先生当即向当地公安局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两个星期后,王先生被盗的车辆及时被公安局找到,但王先生从公安局处得知,窃贼在盗车过程中,违规行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因此车身上留有不少刮痕。王先生为此支付了一笔数目不小的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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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9日
提醒广大车主都能关注车险条款内容,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上周,有位吴先生致信《保险周刊》,询问对于车主逃逸的双车碰撞事故,保险公司该如何理赔,本期《车险顾问》就向吴先生解答这类找不到第三者交通事故的理赔事宜,提醒广大车主都能关注车险条款内容,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读者来信 最近我驾驶的轿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在路上相撞,可当我向交警部门报案时,对方驾驶员却弃车而逃,后来交警们认定这起事故是由于我汽车突然变道大转弯,导致对方车辆避闪不及,我应负事故主责,对方则因避险措施不当而承担次要责任。经交警部门检查,这辆两轮摩托车是辆改装车,怪不得他要逃逸现场...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在国务院常务会上通过 汽车购买要缴纳购置税,上路要缴纳燃油税、保有汽车还得缴纳财产税——车船税。购置税是购买时缴纳一次,以后就不再有。燃油税已经打入油价,多开多缴纳,少开少缴纳,不开就“免税”。所以,对车主来说,车船税是每年必缴的,税负高低,关乎车主的切身利益,是汽车使用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上获得原则通过,一改目前比较平均的税率,按照汽车排量大小,拉开税负,最小征税额和最大征税额相差90倍。
税负悬殊 扬小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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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误区三:先修理后报销。有的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一般是: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还应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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