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运输公司高层被请去协助调查自曝“丑事”

 所属分类:  2013-9-2 14:57:18    加入收藏
早晨8点,江津区运输有限公司高层们一上班,就被检察院的人请去“喝茶”,协助调查某保险公司向有关职能部门行贿的事。以为检察院是调查自己的问题,江津运输公司一副总却把自己公司高层私分105万元保险回扣的事“吐”了出来。随即,该公司高层被集体逮捕。

  请去协助调查自曝“丑事”

  今年8月的一天,江津区检察院接到了一封举报信,称某保险公司为做成一笔大业务,向某机关单位行贿。通过分析,检察院决定先向与这家保险公司有长期业务来往的重庆市江津区运输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第二天一早,办案人员就来到该运输公司,将公司董事会7名成员全部请到检察院,协助调查。谈话刚刚进行,一听到保险公司行贿的字眼,该公司一副总就慌了。不到2小时,就把公司吃巨额保险回扣、私分回扣款的事“吐”了出来。

  保险公司返还回扣215万

  据办案人员称,运输公司有很多车辆要保险,一些保险公司自然趋之若鹜。该运输公司领导瞅准这个机会,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从中获取高额回扣。

  2006年1月,一保险公司以车辆保险费总额的28%作为回扣,争取到了该运输公司的车辆投保。从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保险公司先后将215万元的回扣返还给该运输公司。该运输公司高层先后将其中的110万元作为办公经费、出国旅游经费使用,并将剩下的105万元以安全活动经费等名义私分。经查实,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锡根分得28万元,其他负责人也分得了部分回扣。

  东窗事发后,杜锡根等人被江津警方抓获,并将私分的款项如数交给了办案机关。目前,这些犯罪嫌疑人全部是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立案。

  职工:一名经理取保候审 还在上班

  据该运输公司几位职工反映,运输公司下属8个分公司,有几百辆车,每年的保险费都是一笔巨款。以前,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车辆保险费,都由各公司自己负责,但1998年,其下属一家分公司经理挪用12万保险费回扣事发后,总公司“名正言顺”地将车辆的保险管理权收归公司。

  此次“窝案”案发后,该运输公司职工联名上书执法机关,要求深查。据一些职工讲,早在2005年,职工曾经联名向执法机关反映过公司在改制、拆迁中也存在经济问题。职工们还反映此案的分公司总经理毛泽江目前取保候审,但仍然在公司上班,他们担心此人销毁证据。

  警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取保候审人员,能否继续在企业工作,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企业自己的行为,执法部门也无权干涉。但取保候审人员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相关链接

  公司人员吃回扣可判刑5年以上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保险业人士:

  吃回扣是公开的秘密

  “吃回扣在我们这行都是公开的秘密。”一保险业人士称,要搞定大客户,保险公司都会用给高额回扣的办法,来抢客源。其实吃回扣,对投保人、保险受益人都没什么影响,比如购买车险,即使回扣再高,只要事先签订了合同,保险公司就一定会按照合同上的条款理赔。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给客户高额回扣,最终是赚了还是赔了,只有保险公司自己知道。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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