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3宗罪——“倒签单”骗保

 所属分类:  2013-9-2 17:37:31    加入收藏
随着私家车逐渐走进千家万户,投保车险的人越来越多,车险市场在做大的同时,却滋生着一些弊病,成为令车主和保险公司头疼的事。

  记者近日以客户身份就车险费率问题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4S店以及相关代理商和保险网站,低于7折的车险报价十分普遍,尤其是保险代理商以及相关网站,违规打折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通过“倒签单”、不规范代理赔骗保的现象也屡有发生,为车主乃至保险公司带来潜在风险,制约车险市场的发展。
1宗罪——维修厂不规范“代理赔”


  张女士在一家代办保险的汽车维修厂以6.3折的价格购买了某保险公司车险,一次不小心撞了电线杆,车头有轻微受损,张女士想起当初办保险时,该家维修厂承诺单方面事故损失3000元以下,不需要查勘现场就可以由维修厂代办理赔,事故发生后,张女士没有做任何处理,直接将车开到了维修厂,维修厂看了车损情况后,定损为2000元。提供相关材料后,张女士开始等待维修厂的理赔结果。

  之后,张女士的朋友告诉她,按照当时张女士的车损情况,2000元的定损费用偏高了,虽然张女士并未受到任何损失,但她还是对该修理厂的理赔服务产生了怀疑。

  专家点评:赔款很可能泡汤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进行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节省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谋取私利,扩大事故损失,定损费用高于真正的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但是,由于风险的存在,真正具有这种授权的维修厂较少。

  不同于保险公司,一些维修厂的出发点是为了赔款,通过扩大损失进行骗保,会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很大风险,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风险,像张女士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张女士的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2宗罪——超低价车险比比皆是

  5月底,曹女士买的车险快要到期时,经常接到不同保险公司业务员打来的电话,向其推销车险。曹女士两年前买了一辆价值16万的东风本田思域,前两年为爱车买的保险分别是人保和平安,因为不曾出险,两年的保费算是“白交”了,于是曹女士希望今年续保时能选个价格便宜的保险公司。

  以曹女士16万本田思域为例,两年未出险,人保给出的优惠系数为0.75,平安为0.7,太平洋为0.7。不过,一些小型保险公司则在最低7折优惠的基础上,还有一定的弹性。天安保险某位业务员告诉记者,公司给业务员一定的权限,就是可以根据车主的具体情况,在7折的基础上还能有一定的下浮空间。

  而保险代理商打折则成为司空见惯的事,在保险公司给出的基本折扣基础上,代理商还可以提供折上折的优惠,即保险公司最低折扣为7折,代理商再打9折或8.5折,实际最后车险价格为6.3折或5.95折。

  保险代理商外,保险网站给出的优惠更加名目张胆,易保网网站上打出宣传广告称,购买商业车险“享受最低4.9折优惠”,“ 谁说交强险不能打折?单独购买天安交强险享受9折优惠,同时购买天安商业险和交强险,全单(含交强险)享受8.5折优惠。”易保网有关人员称,投保天安、永城等小型保险公司的全险,一般可以打4.9折,投保人保、平安、太保的全险,一般也能享受高于5折,低于6折的优惠。

  专家点评:小心理赔也打折

  价格竞争在车险市场从来就不是新鲜事,虽然车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后,车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有所收敛,但为了占领市场,一些小的保险公司或代理商等仍会采取降价的方式,尤其是网站运营成本低,价格比一般渠道更低。代理商作为车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保险公司一般会给其高额手续费,回扣比例甚至高达50%,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代理商在7折的基础上打折,也不会亏本。

  对于车主来说,购买车险不一定越便宜越好,关键是事后理赔。一定要选择规范渠道,有的业务员为了降低保费吸引车主,建议车主降低车主报价,如20万的车辆以15万元来投保,从而降低保费,另外,忽略部分重要车险条款,如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一旦出险,或者被拒赔,或者赔付不足。还有业务员劝车主将私家车以公车的形式投保,以降低保费,出险后容易产生纠纷,很可能遭拒赔。

  3宗罪——“倒签单”骗保

  车本未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隐瞒实情立刻投保,然后再报案,俗称“倒签单”。

  谢先生讲述了几年前自己偶然“倒签单”的经历。一次意外,谢先生的爱车被不明坠物砸坏了挡风玻璃,由于当时未给车辆投保全险,当他把车辆开到维修厂修理时,维修厂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补办一份保单,车辆可先放在维修厂,等保单办下来后,由维修厂代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后谢先生就可以将车辆开走。

  谢先生考虑到换玻璃的费用要花掉2000~3000元,不如买份保险,既可以赔偿这次意外的损失,又能换回一份保单。于是,在这家修理厂办理了相关保险。

  专家点评:一旦被发现或将负刑事责任

  有的维修点为了赔款,与保险公司业务员相勾结,采取事后买保险的做法,这样维修点就可以增加客源,从中获利,对于车主来说,由于平时无须投保,只须出险后才缴纳保费,自然认为占了便宜。但是,这种行为具有骗保的性质,风险也很大,一旦被保险公司发现,不但会拒赔,情节严重者还将转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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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不久,央视曝光的昆明李姓车主索赔无门的案件非常具代表性。李姓车主驾驶轿车被一辆大货车追尾后被判定为无责方,尽管经过司法鉴定维修费用高达8万多,但 对方保险公司只予赔偿5万元,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因为事故中是无责方而拒绝给予赔偿,最后,车主不得不自掏腰包对车辆进行了修复。车险中已执行多年的“无 责不赔”原则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于多方事故案件的复杂性,导致投保人在理赔过程中往往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而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事故责任人逃逸等 情况,又令事故双方在理赔环节存在许多争议,让原本复杂的理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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