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车险无责赔偿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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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3 11:22:19   
加入收藏今年2月,天津。开着一辆夏利车的梁某不慎驶进逆向车道,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威乐迎面相撞。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察后,认定梁某超速行驶且驶入逆行道,须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刘某遂将梁某告上法庭。
本来,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一方负全责,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主理赔方,对相关的医疗费及其维修费进行赔偿。但刘某除了要求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拖车费等费用外,还提出一种新的赔偿要求,即“车辆贬值费”。这个赔偿要求使问题一下子复杂起来。刘某认为他的这个诉讼请求合情合理,因为他的新车无端被撞,即便是修好了,配件也不可能保证原装,必然会造成车辆价值贬损。后经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评估,刘某这辆车的贬值费为10700元。而让当事方梁某想不到的是,法院判决支持了刘某的诉讼,令他额外赔偿这笔“车辆贬值费”。
其实,近年来各地已陆续出现类似官司。去年我省的磐安县人民法院就曾判决过一起“车辆贬值费”索赔官司。借车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求借车人赔偿车辆贬值费,最后法院支持了车主的这一诉讼请求。而在去年3月,杭州朱先生驾驶的锐志轿车与方先生驾驶的桑塔纳2000撞车,锐志轿车损伤严重,事故认定方先生负全责。事后朱先生向方先生索赔“车辆贬值费”并最终对簿公堂,后由于种种原因朱先生撤诉。
律师观点 “车辆贬值费”索赔合理合法
那么,无责方的车主提出这一索赔要求,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的《交通法》中,并没有提出“车辆贬值费”概念,更没有这一赔偿项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郎立新律师认为,这一索赔要求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合理合法。
“这一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你的车子把我的车子给撞了,造成了我经济上的损失,就必须作出相应赔偿。狭义的损失包括维修费、医疗费、拖车费等看得见的费用,而广义的费用自然就包括‘车辆贬值费’。要是一辆刚上路没几天的新车被人撞了,对方负责将你的车子修好就没事了吗?这对无责一方的车主来说,是显失公平的。”郎立新说。他还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就好比是走在大街上有人痛打你一顿,然后赔给你医药费就想了事,你能接受吗?
不过,与维修费、医疗费所不同的是,“车辆贬值费”更富有弹性,这项费用如何计算确实是个问题。“今后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完全可以索赔‘车辆贬值费’。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就会委托相关公司进行评估,车主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