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姐的雪佛兰轿车不慎撞墙,可找到保险公司维修并理赔时,保险公司要求她到指定维修店维修。为保证修理质量,郭小姐将车送至4S店维修,保险公司竟拒绝全额理赔。面对5000多元的维修差额,郭小姐难以接受:车坏了就不能到4S店维修吗?
接到投诉,记者与锦江区消协一起展开调查,昨日,保险公司终于作出让步,将定损理赔金额提高到5000多元,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指定维修点低额定损
去年2月,郭小姐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并按规定,在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车险。今年7月10日,因驾车不慎,车辆一头撞在围墙上。因车祸发生时碰撞激烈,车头、车身严重受损。看着爱车被撞坏,她当即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半个小时后,保险定勘员马某赶到,拍照取证后,估计理赔金额约在5000元以上。
据郭小姐介绍,定损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定勘员得知我将不在他们保险公司指定的修车地点维修时,态度发生了转变。”马某将车拖到该公司指定维修厂,经一系列的检测后,说这车“看起来撞得厉害,其实并不严重,只更换前杠、水箱、右前雾灯等几项配件就行了,配件价600—700元,工时费1500元,约2300元左右。”由于对汽车内部构造不懂,郭小姐在保险定损项目确认单上签了字。
4S店高额维修单遭拒赔
为保证维修质量,郭小姐将车送至经销商的4S店维修。4S店维修人员仔细检查车辆,结果吓了郭小姐一跳:仅工时费就要2800元,还有材料费5000余元。看着多出来的5000多元维修费,郭小姐傻眼了。她随即找到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定损,遭到拒绝。她不由气愤不已,“客户出了车祸,仅仅是为了保证维修质量而选择4S店,难道保险公司就能以4S店不是其协议单位让客户为差价埋单吗?”眼看车辆因理赔问题而得不到及时修理,郭小姐将该保险公司投诉至消协。
协商后保险公司最终让步
受理投诉后,锦江区消协与记者一起,展开了调查。据该保险公司介绍,客户的车辆受损,该公司并未规定受损车辆必须送到指定维修厂维修,保险合同上并无这样的条款。而且,监管部门也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没有权强制车主去指定的汽修厂维修。目前,虽然一些保险公司有很多维修企业作为合作单位,但只是作为推荐企业,提供给维修经验不足的车主作为参考,客户可以选择去与不去。
昨日上午,记者与该保险公司定损主管兰先生取得联系,他说,4S店的维修价格肯定比指定的维修厂价格高,因为里面含有管理费。他认为,市场上也能买到价格较低的正品汽车配件,但因为不含管理费,维修价格就低,客户既然要选择维修质量,当然就得自己掏钱支付4S店高额的管理费。最后,双方再次进行协商,保险公司重新定损,将定损理赔金额提高到5000多元,差额1000余元由郭小姐自行负担,纠纷圆满化解。
律师:自行定损随意性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