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浮动费率是否存在变相涨价?
浮动费率能否实现奖优罚劣?
根据日前公布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上下最高浮动比例达30%。
中山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指出,用浮动费率来调整交强险费用,通过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经济成本,减少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使安全驾驶者享有优惠费率,交通违章者承担高额保费,这体现了奖优罚劣的公平原则。
记者采访的车主中,大多数人也认同这种“奖优罚劣”的做法,但争议之处在于是否该把交通违章也与费率挂钩。
车主王先生说:“司机开车出现闯红灯、误入单行线等违章情况,大多数不是故意行为,有时还是交通指示不清等因素造成的。将交通事故与费率挂钩尚可以理解,可是交通违章记录也要挂钩就有点接受不了了,本身违章行为就已受到了交管部门的处罚。”
申曙光同时认为,交通违章不属于保险范畴,是否应将诸如闯红灯等违章记录与费率挂钩值得商榷,保险监管部门通过保险实现行政管理的做法是否合适也值得推敲。
浮动费率是否存在变相涨价?
按照刚出台的暂行办法,一家保险公司的一位车险销售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保费为1050元,如果在一年里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交通违章,那么第二年购买交强险的价格为850.5元,少花199.5元。如果连续3年都没有出现交通违章事故,购买交强险所花费用为588元;与基础价格相比,少花462元,下降幅度达44%。
然而记者走访的大多数车主中,这些下降幅度并未得到他们的认可。“交强险要得到下浮价格,简直就像是个很难够得到的馅饼。”陈先生拥有私家车已有6个年头了,他的观点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开车谁都难免有疏忽,一年内一点错都不犯,那只有不用车可以保证做到。因而,这个浮动的比例往上走易、往下走难。因而,所谓浮动比例等同于上涨幅度,这不就是在变相涨价吗?”
如陈先生这样有关“变相涨价”的质疑是在交强险浮动费率的诸多争议中最为集中的焦点。广东省保险学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也认为,可以预见,按照出台的办法,大部分车主的费率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上浮。
这位人士还指出,交强险的特殊性在于其强制性,消费者被强制购买的交强险应保证价格公道,费率合理。如何科学和合理地制定费率浮动范围,对于并不成熟的保险业界包括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都是一道考验智慧的课题。
记者从部分保险公司获悉,因为担心交强险费率浮动带来涨价,不少车主都抢在7月1日前办理了车险业务。
公众质疑如何融入规则制定?
交强险浮动费率草案于6月15日公布后,引起了各方的热议。25日,保监会就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召开专家征询会,业内人士对这一做法给予好评。
申曙光等业内专家认为,国内保险业刚处于初始阶段,有一个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保险监管部门应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吸取公众质疑声中的合理成分,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制度规则。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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