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新版车险行业条款终于“定锤”。今天上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新条款,并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
原只有2种行业条款
2006年7月1日,伴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了包括车辆损失险和商业三者险2个险种的A、B、C三套行业商业车险产品。2006年下半年车险市场运行结果表明行业条款运行良好。为此,行业协会在2006版行业产品的基础上,经过修订和扩充,最终开发完成了新版车险行业条款。
新条款涉及8个险种
新版车险行业条款扩大了覆盖范围,涵盖了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8个险种。
新版行业产品仍然为A、B、C三套,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基本一致,略有差异。
在具体内容上有所改变。如在新版的商业车险中,三款商业车险均将盗抢险设定为主险;新版的A款和B款中,均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是免责条款,而旧版的B款中的盗抢险主险则无此规定。
保监会表示,车险行业条款有利于减少通过片面宣传产品差异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减少理赔纠纷,减少以压缩保障范围、损害消费者利益为手段的恶性竞争行为。
据了解,新条款将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车险行业条款与各保险公司的个性化产品并不矛盾,各保险公司仍然可以自主开发车险行业条款以外的其他产品,并可以在车险行业条款的基础上开发补充性车险产品。市民选择哪种条款要根据投保的保险公司选择的款项而定。